市無線電管理處在上級無線電管理機構和市政府領導下行使政府職能,是主管全市無線電管理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懷化市無線電管理處成立於1986年,肩負著懷化市無線電管理的重任,履行著“空中警察”的職責,維護著全市2.76萬平方公里的空中電波秩序。
管理處成立伊始,一無技術二無設備,憑著艱苦創業的激情,走過了一條艱辛而輝煌的創業之路,如今,投資2000萬元的固定監測站和移動監測站日夜監測著懷化領空,投資500萬元的無線電監測、檢測儀器設備裝備著無線電管理隊伍,投資800萬元興建的無線電監測大樓業已竣工,一大批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充實著無線電管理技術力量,為懷化市無線電管理事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在成立的20年裡,懷化市無線電管理處有15年獲得“湖南省無線電管理先進單位”稱號,其硬體設施、技術力量、管理水平、綜合執法等都已躍居全省前列。
市無線電管理處在上級無線電管理機構和市政府領導下行使政府職能,是主管全市無線電管理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擬訂地方無線管理的具體規定;
(三)協調處理全市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
(四)制定無線電監測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按照審批許可權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站址;
(六)指配無線電台(站)的工作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
(七)負責全市的無線電監測和無線電設備的檢測工作;
(八)負責全市無線電干擾的查找、仲裁和消除工作;
(九)檢測工業、科學、醫療等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
(十)負責全市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生產和銷售市場的管理工作;
(十一)收取無線電頻率占用費,註冊登記費和設備檢測費;
(十二)負責全市無線電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十三)負責戰時無線電管制方案的擬訂,並在需要時組織實施;
(十四)處理涉外無線電方面的事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