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學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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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1954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1954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1982年)

圖書信息

作 者: 肖蔚雲,等 編

憲法學參考資料憲法學參考資料
叢 書 名:出 版 社: 北京大學出版社ISBN:9787301063552出版時間:2003-06-01版 次:1頁 數:1288裝 幀:平裝開 本:16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法律教材與法律考試

內容簡介

我們參考了一九八0北京大學出版社的《憲法資料選編》第一至五輯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收集了二十多年來的新資料,編成此書。共分四個部分:第一部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憲法、憲法性法律和有關檔案;第二部分為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有關實施憲法的條例、決定、通知、批覆和案例;第三部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的憲法和有關檔案;第四部分為外國憲法和憲法性檔案。

目錄

(上冊)
第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憲法、憲法性法律和有關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年)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1954年)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1954年)
關於我國民族政策的幾個問題(1957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7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78年)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若干規定的決議(1979年)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的決議(1980年)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和成立憲法修改委員會的建議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憲法和成立憲法修改委員會的決議(1980年)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推遲審議憲法修改草案的決議(1981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年)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的說明(1982年)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的報告(198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88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
關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草案的起草經過和特點(1949年)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194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1949年)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1949年)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1949年)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及其所屬各機關組織通則(1949年)
大行政區人民政府委員會組織通則(1949年)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關於地方委員會的決定(1950年)
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1950年)
省、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通則(1951年)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關於改變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機構與任務的決定(1952年)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關於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195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1953年)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草案的說明(1953年)
中央選舉委員會關於基層選舉工作的指示(1953年)
中央選舉委員會關於選民資格若干問題的解答(195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1954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1954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1954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1954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1954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令繼續有效的決議(1954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同外國締結條約的批准手續的決定(1954年)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1954年)
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條例(1954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辦事處的決定(1955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解釋法律問題的決議(195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授權常務委員會制定單行法規的決議(195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撤銷熱河省、西康省並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的決議(1955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省長自治區主席市長州長縣長區長鄉長鎮長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院長缺額補充問題的決定(1955年)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的組成人員是否限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問題的決定(1955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地方各級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否兼任各級人民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問題的決定(1955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副主席休假或者外出期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接受外國使節的決定(1955年)一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決議(1956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的決議(1957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1957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
關於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1958年)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1978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逮捕拘留條例(197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197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197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197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1979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在一九七九年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將革命委員會改為人民政府的決議(1979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制定的法律、法令效力問題的決議(1979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的決議(197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1980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予宋慶齡同志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榮譽稱號的決定(1981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1981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國縣級直接選舉工作總結報告的決議(1981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廣東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所屬經濟特區的各項單行經濟法規的決議(1981年)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的決議(1982年)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議(198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198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198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198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1982年)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1982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1983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地區和市合併後市人民代表大會提前換屆問題的決定(1983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國家安全機關行使公安機關的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的職權的決定(1983年)
……
(下冊)
第二部分 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實施憲法的條例、決定、通知、批覆和案例
第三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的憲法和有關檔案
第四部分 外國憲法和憲法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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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今年四月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了肖蔚雲等著的《憲法學概論》教材,出版社同時提出編輯一本《憲法學參考資料》作為大學生學習憲法學時的參考用書,並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法學工作者參考。
我們參考了一九八。年北京大學出版社的《憲法資料選編》第一至五輯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收集了二十多年來的新資料,編成此書。共分四個部分:第一部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憲法、憲法性法律和有關檔案;第二部分為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有關實施憲法的條例、決定、通知、批覆和案例;第三部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的憲法和有關檔案;第四部分為外國憲法和憲法性檔案。
本書由肖蔚雲、王禹、張翔選編,魏定仁教授、陳寶音教授、王磊副教授、甘超英副教授提出修改意見。由於本書的篇幅有限,有些資料沒有能夠編輯進去,不妥之處,請讀者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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