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因漢姆,R.
正文
原籍德國的心理學家、美學家。早年在柏林大學攻讀心理學。1939年移居美國,在哈佛大學任藝術心理學教授。愛因漢姆從心理學角度研究電影,電影研究只是他的藝術心理學研究範疇的一個組成部分。他的電影理論活動集中在30年代,移居美國之後基本放棄。他的主要電影論著是《電影作為藝術》一書,初版於1932年,次年即被譯成英文,改名為《電影》,後經作者修正和刪節,1957年時重新發表。除此之外,他在30年代還寫了十幾篇有關電影的論文。
愛因漢姆認為,藝術活動和審美活動歸根結蒂是在感性上對形式的把握,對它們的研究應當通過心理學的途徑。從這一根本觀點出發,他把藝術與現實之間的不同一性視為藝術的源泉,認為藝術潛力的發揮即在於藝術地運用這種不同一性。就電影來說,他將電影形像與現實事物之間的這種不同一性歸結為:①立體變成平面;②深度感減弱;③運用人工照明和沒有彩色;④畫面大小隨觀眾與銀幕的距離不同而變異;⑤時間和空間的連續並不存在;⑥只存在視覺經驗。後來,他又把這 6點進一步概括成 3點:①視覺可見性;②照相紀錄性;③蒙太奇。
愛因漢姆對電影形象特性的研究結論是以無聲電影為根據的,然而電影技術的發展,主要是有聲電影和彩色電影的發明,並沒有使他因此改變結論。相反地,他在1957年修訂重版《電影作為藝術》一書時,還強化了他的維護無聲電影的立場,猛烈反對有聲、彩色等一切電影技術上的進步現象。然而,由於電影技術的進步並未改變視覺形像在電影中的主要地位,因此,愛因漢姆對無聲電影的藝術經驗的細緻研究和總結,仍然受到人們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