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身故
1,非本意的,不是由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被保險人事先不能預見,客觀上不能採取措施避免的;
2,外來的,指由於被保險人身體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車禍、被歹徒襲擊、溺水、食物中毒等;
3,突發的,指瞬間造成的事故,沒有較長過程,如落水、觸電、跌落等,而如慢性勞損、骨質增生等漸進型損害則不屬於突發範疇;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傷害,雖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預料的,但它是人體自身產生的結果,不屬於意外事故。
自然身故
一般身故包括:意外身故與疾病身故。意外身故屬於一般身故的一種。從字義上看,很明顯意外身故強調的是意外事情造成的,是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然的。
身故指所有身故,一般由醫院或者法定機構鑑定就行。意外身故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疾病的原因引起的身故。如車禍,地震,溺水等死亡。這些一般都有傷亡報告鑑定的,醫院或者公安機關,法院等。疾病身故是指疾病引起的身故了。一般由醫院證明。
意外身故的賠付
申請意外險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憑下列證明、資料通過投保人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保險金:
· 保險單和其他保險憑證;
· 受益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 被保險人是投保人單位職員或團體會員的證明;
· 公安部門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 如意外險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檔案;
· 被保險人戶籍註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