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2010年7月末,曾經在深圳某公司從事電腦銷售的工作人員自揭內幕:多名消費者在該公司購買的惠普筆記本電腦是經過維修的翻新機,多名消費者購買的惠普電腦存在維修記錄,其中部分消費者得到退款處理,並獲賠交通費、誤工費等。
這位工作人員還向媒體透露,翻新機進價低,賣價彈性大,利潤最低也有1000多元,所以銷售人員都樂於銷售。深圳某公司基本每個季度都會到貨100多台DOA機(DOA是電子產品的行業內用語,意思是到貨即損。經銷商收到廠家的貨後,開箱就是壞的,可以退貨和更換,但有期限,一般7到60天不等)。
數量之謎
中國惠普副總裁、信息產品集團筆記本業務部總經理楊偉奇在廣州的媒體見面會上一再表示,惠普內部已經停止了所有返修機的銷售。“可能流入市場的返修機數量極其之少,開通800熱線之後,已經有4天過去了,沒有接到一個購買返修機用戶的電話”。
但楊偉奇並不願透露惠普中國一年銷售返修機的具體數量。楊偉奇給出的理由是,這涉及惠普中國區的銷量問題。“關於具體數字不便透露”,對於事件的主角,經銷商高鴻恆昌賣了多少台,楊偉奇也稱“不便透露”,“對於外界所說返修機被大量銷售,這要看你對‘大’這個數字的理解”。
但向媒體爆料的高鴻恆昌前員工卻稱,這一“潛規則”從他進公司開始就有,深圳分公司每次購進DOA (返修機)的貨量大概在100台以上,而廣州分公司每次購進的貨量則在300台以上。目前(2010年8月)為止,該行為最少已持續兩年,所售出的返修機最少上千台。僅高鴻恆昌這一被惠普認為“規模不大”的經銷商,出售返修機就達上千台。
官方回應
這一訊息被媒體曝光後,引起業界一片譁然。
2010年7月30日,惠普官方網站上發表一則聲明稱:惠普高度重視並嚴格把控產品流通的每一個環節。惠普堅持所有返修筆記本電腦產品(即經返修後在性能和可靠性方面等同於新機的筆記本電腦產品)在相關產品資料及包裝上嚴格標明為返修機,並在各方面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惠普堅決禁止將返修機作為新機出售的行為。對於深圳某某公司工作人員自揭的內幕,惠普在聲明中並未予以否認,而是表示會認真核實。一旦發現任何銷售商存在違規行為,必將嚴懲不貸。
中國惠普副總裁、信息產品集團筆記本業務部總經理楊偉奇表示,為徹查此次事件,惠普同時在全國範圍內停止銷售所有返修機,將對全國經銷商進行普查,等事件查清後再恢復銷售。楊偉奇介紹,雖然此次事件主要問題出在高鴻恆昌方面,但惠普也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畢竟消費者購買的是我們的產品”。楊偉奇表示,為彌補在此次事件中受害消費者的損失,惠普決定為所有購買到返修機的用戶提供免費維修一年的服務,時間從2010年8月6日至2011年8月6日。
網路熱議
相關媒體通過QQ群調查了十多位網民,他們對惠普的聲明均表示懷疑。
一位網民稱,市場上還沒見過哪家企業主動將返修機標註出來,如果這樣誰會買?即使返修機價格大幅降低,消費者買著也彆扭。
不過也有網民表示,如果翻新機價格降幅很大,而且保證質量實行三包,經過明示後,也會考慮購買。
一些消費者認為,既然惠普會在相關產品資料及包裝上嚴格標明返修機,為了防止經銷商變換包裝,以舊充新矇騙消費者,能否將返修機信息通過有效渠道予以公布?比如,是否可以在其官網上公布返修電腦的序列號,方便消費者查詢?
影響
2010年對於惠普來說,顯然是多事之秋。先是“3·15”後陷入“召回門”,現在又出現其渠道商將返修機作為新機出售給用戶,不到半年時間曝出兩大醜聞,這對惠普品牌來講,無疑是巨大的考驗。
市場人士認為,這無論是對其銷售業績還是品牌來說都是一種考驗,尤其是在宏碁接手方正PC的背景之下,如果惠普不注意,在中國市場的地位極易為宏碁所替代。
掀開行業“潛規則”
有業內人士稱:“返修機其實是行業皆知的秘密,而且在行業內多個品牌都有此現象。”
有訊息稱,蘋果這兩年就一直在出售官方翻新的筆記本電腦,但價格通常會降到原來的近一半,而且官方翻新筆記本一般都有明確的標註。另有訊息進一步稱,通常這些返修機會大量流向一些比較小的銷售店面,並且價格比新機要低很多。
另據了解,在北京中關村各大IT電子賣場,電腦、數位相機、手機、印表機等等各類數碼電子產品其實都有翻新機暗中出售,這在業界已經是一個公開的秘密。無論是何種原因,返回廠家返修的產品,廠家都會想辦法以各種形式消化掉。其中有部分返修機會再次流入市場。經銷商在銷售返修機時,通常不會告知消費者。經過維修的翻新機的維修記錄,一般只有廠家內部掌握,消費者是查不到的。一些消費者買到的返修機,能夠查到存在維修記錄,原因在於廠家內部沒有“協調好”。
律師說法
北京知名律師鄧澤敏表示:“如果經銷商隱瞞返修機的事實,以舊充新出售給消費者,按照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經銷商有欺詐之嫌,消費者可以依據《消法》提出雙倍索賠。”
法律人士分析指出,返修機被以舊充新,銷售給消費者,經銷商的責任無法推卸。品牌廠家是否有責任,應視具體情況而論。如果返修機是DOA機,或是三包期內,消費者退回廠家後經過返修重新上市銷售的,產品資料或包裝未向消費者明示,則品牌廠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產品返修重新銷售完全由經銷商暗箱操作,則與品牌廠家沒有直接關聯。
當然,為了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真正杜絕經銷商的違規行為,電腦廠商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故意放縱經銷商矇騙消費者。電腦廠商有義務監控經銷商,廠家不僅要在產品包裝上明確標註返修機,還應把返修機相關信息予以公開。這樣可以大大減少消費者上當受騙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