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統計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確保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決議、決定在本局的貫徹落實;
(二)宣傳、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等統計法律法規,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和統計監督職權;
(三)完成國家、省統計部門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執行國家統計標準,貫徹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統計調查任務;
(四)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組織和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全市性的重大調查(包括普查、重點和抽樣調查)工作;
(五)制訂全市的統計工作現代化規劃和地方統計調查計畫及其調查方案,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
(六)依法蒐集、整理、提供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
(七)審查本市及全市範圍的統計調查計畫及其調查方案,管理本地區各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
(八)按照規定,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本市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公報;主編《惠州統計年鑑》、《惠州統計》、《惠州統計月報》、《珠江三角洲統計月報》、《惠州統計信息手冊》、《惠州鄉鎮統計信息手冊》等刊物;
(九)對惠州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領導和協調各縣(市、區)政府統計機構和本地區包括中央和地方單位的統計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建設、統計法制建設、統計信息自動化建設。組織開展統計工作競賽活動,總結和交流統計工作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工作開展;
(十)組織統計改革、實施,積極探索適合我市實際的統計工作新路子;加強統計教育培訓工作,積極開展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培訓、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和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培訓以及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積極開展統計科學研究工作;
(十一)抓好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統計文化建設和統計隊伍建設。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強統計職業道德建設,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豐富幹部職工的業餘文化生活,全面提高統計人員的政治素質、思想道德素質最佳化機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把統計人員培養成思想過硬、能力高強、奮發有為的優秀人才。
辦公地址:市江北文華一路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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