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壓力

情緒壓力(emotional stress)一譯“情緒應激”。個體在焦慮或恐懼等情緒的作用下形成的心理緊張反應或狀態。其產生與個體面臨的某種意外的環境刺激以及個體對自身應付能力的評估有關。如來自自然或社會的重大打擊等情境刺激,個體感到自己無力應付時就會體驗到因緊張而產生的情緒壓力,在這種狀態下,會出現肌肉緊張、血壓升高、心率加速、呼吸頻率上升以及腺體活動增強等生物性反應。

短暫的情緒壓力有助於個體適應環境,維護機體功能的完整性;但持續的壓力狀態,則會影響身體器官的正常功能,甚至引起多種疾病,如風濕痛、纖維組織炎症、神經性皮炎、胃潰瘍等。加拿大學者塞里稱由情緒壓力引起的適應不良為一般適應綜合徵,包括驚覺、阻抗和衰竭三個階段。在驚覺階段,有機體受到外界緊張刺激時通過自身的生理機能的變化和調節來進行適應性防禦。在阻抗階段,通過心率和呼吸加快、血壓上升、血糖增加等變化,充分動員人體潛能,以應付環境變化。在衰竭階段,緊刺激持續存在,阻抗持續下去,此時必需的適應能力已用盡,機體會被自身防禦力所損害,而導致適應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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