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人格(personality)一詞有許多不同的用法,尚無統一的定義。在精神心理醫學中人格一般是指一個人的比較穩定的和持續的精神活動模式或行為模式,常與性格、個性等詞混用。人格障礙過去又稱為病態人格(psychopathic personality)或人格變態,這種人的人格的某些特點過分突出,影響了本人或周圍人的生活的和諧,因而引起別人的注目或認為必須處理。本人一般不能認識或不肯承認自己有這些缺點。人格障礙因為沒有明確的“發病”、“病情波動”和醫藥治療方法,所以一般不作為疾病。但又因為某些原來人格正常的精神病或器質性腦病的患者可以出現人格障礙的症狀,或某些人格障礙者的表現很像精神病,因此人格障礙成為精神醫學的內容之一。
人格特徵的形成過去認為主要決定於環境因素,現代研究認為,人格是遺傳與環境相互作用的產物,一般在青少年期定型,以後即不易改變。研究發現,嬰兒初生即具有某些氣質特點(並不是“一張白紙”),這種特點一開始就會對周圍人產生相互作用。長期的相互作用,就形成了日後的人格特徵。異常人格,即人格障礙的形成與正常人格的形成相似,大多數也決定於遺傳素質及環境因素。一般認為,許多人格異常的表現是兒童期的性心理發育障礙加上心理防禦機制相互作用的結果。像正常人格形成一樣,過去也有許多人認為異常人格的形成主要也是決定於環境因素,近數十年來的研究認為,環境(教育)雖然有很重要的作用,但不是唯一的決定因素。同一父母生養,在同一環境下長大的兄弟姐妹,可以有很不同的性格。異常人格也可以由疾病造成,主要是腦額葉的疾病(如腦外傷、腦炎等),精神分裂症也可以出現人格障礙症狀,也可能是額葉功能障礙所致。這些都屬於疾病的殘留或後遺症狀。
臨床表現
類型
⑴偏執型人格障礙:這種人敏感多疑,常將他人無意的或友好的行為誤解為敵意或輕蔑,過分警惕與防衛,總認為自己是正確的,往往將自己的挫折或失敗歸咎於他人。
⑵分裂型人格障礙:是以社會隔絕和情感疏遠為特徵的一類人格障礙,他們缺乏親密的人際關係,缺乏性興趣,體驗不到愉快,情感平淡,沉默寡言,孤單。
⑶表演型人格障礙:又稱癔症型人格障礙或尋求注意型人格障礙,這類人以情緒不穩定為特徵。他們具有過分的情緒表達以引起他人注意,對人情感膚淺,說話裝腔作勢,易受他人或環境影響,以自我為中心,為滿足自己的需要不擇手段,不斷渴望受到讚賞。
⑷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此類人的特徵是經常發生不符合社會規範的行為,患者在兒童少年期(15歲以前)即見端倪,表現為品行不良如離家外出、與人鬥毆、傷害動物、毀壞他人財物、經常說謊、偷竊等。成人(18歲以後)出現不負責任的或違犯社會規範的行為。他們具有高度的衝動性和攻擊性,缺乏羞慚感,不能從經歷中吸取教訓,無自知之明。
⑸焦慮型人格障礙:又稱迴避型人格障礙,此類人的特徵是長期和全面的脫離社會關係。他們迴避社交,特別是涉及較多人際交往的職業活動,害怕被取笑、嘲弄和羞辱。自感無能,過分焦慮和擔心,怕在社交場合被批評或拒絕。人格障礙患者對周圍環境可帶來不良的影響,特別是反社會人格障礙者易發生違反社會法紀行為。據對監獄和少教所的調查資料顯示,青少年和成年罪犯中,反社會人格占半數左右。
迄今為止,這一問題尚未完全解決。首先是異常特徵與正常特徵的重疊或移行問題,這是一個程度問題。有人提出,如果因為這種人格特徵造成了社會適應困難,可以稱為人格障礙。這是一個雖然相當含糊,但卻經常套用的定義。這一定義牽涉到的變數太多,所以其信度和效度都不易確定。其次是人格障礙與精神疾病的界線問題,如前所述,人格是一個穩定和持續的特徵,但在臨床現場,有時也不易與某些精神疾病的慢性狀態或早期狀態鑑別。
雖然人格障礙與正常及與病態在理論上或定義上不易劃出明確界線,但對一個有經驗的醫生來說,在在多數的實際場合下,診斷還是不難的。
診斷
⑴這種行為模式的起源至少可追溯到青少年期,而且是持續性的。
⑵這種表現的特徵具有持續性和普遍性,可反映在多數行為中。
⑶由於這種表現,或影響本人的、或影響別人的工作生活學習,或兩者兼而有之。
⑷本人常不認識這是一種缺陷,或認為自己的表現是理所當然的;也有些人雖然口頭上認識,但卻難於改變。
⑸這各具格特徵不是由於其他疾病或嚴重的客觀事件引起的。
⑹必須是成人(一般是指18歲以上),少年兒童一般不診斷人格障礙。
併發症
異常人格也可以由疾病造成,主要是腦額葉的疾病(如腦外傷、腦炎等),精神分裂症也可以出現人格障礙症狀,也可能是額葉功能障礙所致。
醫技檢查
主要是影像檢查排除器官功能性病變,如腦額葉的疾病(如腦外傷、腦炎等)。
診斷依據
1.這種行為模式的起源至少可追溯到青少年期,而且是持續性的。
2.這種表現的特徵具有持續性和普遍性,可反映在多數行為中。
3.由於這種表現,或影響本人的或影響別人的工作生活學習,或兩者兼而有之。
4.本人常不認識這是一種缺陷,或認為自己的表現是理所當然的;也有些人雖然口頭上認識,但卻難於改變。
5.這各具格特徵不是由於其他疾病或嚴重的客觀事件引起的。
6.必須是成人(一般是指18歲以上),少年兒童一般不診斷人格障礙。
治療原則
目前尚無較好的治療方法,但應持積極態度進行矯治。
1.藥物治療:儘管藥物不能改善人格結構,但作為改善某些症狀的對症治療並非無益。焦慮表現明顯者可選用苯二氮類抗焦慮藥,伴有腦電圖改變的暴髮型人格障礙可予抗癲癇藥,碳酸鋰對有衝動或攻擊行為者有效。
2.精神治療:在精神支持性治療基礎上的行為治療,或通過參加治療性團體(又稱治療性社會)組織的活動以控制和改善其偏離的行為。
3.精神外科治療:顳葉切除或立體定向手術可改善一些人格障礙的表現,但應嚴格掌握適應症。
實踐證明:有計畫、有系統的教育和鍛鍊,適當的勞動對具有人格障礙的人是有益的,處罰很少見效。提高素質和改善環境是預防人格障礙的主要措施,也是十分艱巨和長期的工作。
預防
人格障礙的父母以其偏離行為必然對子女產生有害影響,但不同類型的患者對子女的影響是不一致的。父母患表演型人格障礙者將在不同程度上影響孩子的適應。父母一方患強迫型人格障礙,其子女常表現有間歇性排便控制不良。
反社會人格雙親的子女有較高的精神科轉診率。其中,男孩常有品行不良和嚴重違紀犯罪行為;女孩則是以性不檢點、過早成婚、對所生的孩子缺乏熱情等為特徵。如父母患有恐怖症,子女也可出現怕上街和夜驚。
人格障礙的治療是困難的。一來他們較少主動求醫,二來目前的治療也僅能改善一時性的精神病發作以及減輕社會適應和情緒功能不良。其預防應從兒童開始。父母的愛護、悉心照料和正確教養以及良好的環境,可減低該疾病的發生。兒童大腦有較大的可塑性,一些性格傾向經適當的教育可以糾正,如聽之任之,發展下去可出現病態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