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分類學

情感分類學(affective taxonomy),布盧姆教育目標的系統分類之一。由美國克拉斯沃爾等於 1964 年提出。依據情感是內部成長的過程,也是內化或社會化的過程,把情感教育目標分為五個階梯式的發展水平。第一級,接受。情感學習的起點。包括意識、願意接受和有控制的注意三個層次。培養學生對提供的信息作出願意接受的態度。第二級,反應。對給定的信息作出反應。包括對該信息默許、願意反應和在反應中得到滿足三個層次。訓練學生從單純接受信息到對該信息產生反應並從中獲得滿足的感情。第三級,評價。開始對人際關係作出道德判斷。包括對某種價值的默許、偏愛和信奉三個層次。

培養學生對價值的信仰達到堅定不移的程度。第四級,組織。把各種價值按照其間關係,組成階梯式的價值體系。包括把各種價值概念化和組成有系統的價值體系兩個層次。訓練學生將各種價值整理歸類,然後予以系統組織,使各種價值不相互衝突,形成有系統的價值體系。第五級,價值的性格化。情感的最高境界,意味著把自身價值體系中的各種信念、品質和全部感情組合成總的哲學觀,以形成其性格的核心。包括兩個層次,一是概括化。不只是價值體系內化,而且在使用中類化,使其態度和行為始終如一。二是固定化。內化了的價值體系,完全成為個體人生哲學和世界觀的組成部分,從而鑄成其品格。情感領域的目標分類,有助於教師了解學生情感發展的過程,幫助學生達到情感的相應水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