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職責
一、辦公室負責協助局領導協調、管理全局行政及業務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的實施情況;制定局內各項工作制度、工作計畫和總結,草擬和處理綜合性來往文書,審核各科(室)起草的發文;負責公文的收發、登記、傳閱、立卷歸檔及全局的檔案、印鑑管理;負責機關文書的管理、審核、列印;負責財務管理,辦理日常財務收支;編制預決算,檢查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審核有關票證。
二、公共衛生監督科
負責食品衛生、公共場所、化妝品衛生、飲用水及涉水產品和學校衛生等公共衛生領域和健康相關產品的監督執法工作;承擔健康相關產品監督監測和產品抽樣、衛生質量鑑定及衛生學評價;參與公共衛生中毒、污染事故等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負責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放射防護的衛生監督監測和技術指導,實施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組織開展相關專項整治;負責職業病防治、參與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應急工作和負責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醫療應急;對違反職業病、放射防護等相關法律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並執行處罰決定(包括立案調查、合議、告知、送達執行等);負責職業病防治、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衛生知識和衛生法律法規培訓工作。
三、醫療衛生監督科
負責對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疾病控制機構、采供血機構、托幼機構、消毒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人員執業活動監督檢查;負責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預防用生物製品等相關產品和相關場所的監督執法和現場監測工作;承擔健康相關產品及相關場所的衛生學評價;參與重大疫情的調查處理。
四、技術管理科
負責餐飲、公共場所、化妝品、生活飲用水、涉水產品、放射、勞動、學校、保健等健康相關產品及場所的衛生許可;從業人員健康證的申請受理、初審、上報、發放工作及食品廣告的初審和醫療機構相關衛生行政許可的視窗受理;負責衛生許可證、醫療機構申請單位的預防性衛生審查和現場衛生學評價;衛生法制宣傳、衛生執法監督信息和有關培訓工作。
五、衛生稽查科
負責衛生執法監督檢查和重大案件的處理,受理違法案件立案、調查取證及重大、複雜衛生行政處罰案件的合議,參與衛生行政訴訟。
一、認真實施衛生部《衛生監督稽查工作規範》。
二、負責規範衛生行政執法行為,組織實施相關的工作規範、程式和制度。
三、組織實施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衛生監督稽查制度並開展監督檢查。
四、負責受理衛生監督職責範圍內的投訴和舉報。
五、負責督察督辦大案和要案。
六、負責衛生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七、參與州衛生局組織的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複議和衛生局行政訴訟案件的聽證、複議和衛生局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與行政賠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