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控制障礙

人類可以根據某些處境的要求有目的的朝著某一既定方向進行相似、接近或對比聯想,即聯想可自主,環境刺激的變化對聯想的方向轉化有誘導作用。這種轉變是可以被意識到的,在某些疾病因素影響下思維過程不能自主時則表現為思維控制障礙。

概述

聯想的形成遵守三條原則—相似律(概念相似易聯結)、時空接近律(在時間和空間上接近的概念易聯結)和對比律(能相互比較的概念易聯結)。聯想是通過記憶表象實現的。人類可以根據某些處境的要求有目的的朝著某一既定方向進行相似、接近或對比聯想,即聯想可自主,環境刺激的變化對聯想的方向轉化有誘導作用。這種轉變是可以被意識到的,在某些疾病因素影響下思維過程不能自主時則表現為思維控制障礙。
病因病理病機
1.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強迫性神經症抑鬱症等。
2.癲癇
3.器質性疾病:器質性腦損害所致的精神病障礙。

臨床表現

1.強制性思維(forced thinking):又稱思維雲集(pressure of thought)或思維插入(thought insertion)。指患者頭腦中出現了大量的不屬於自己的思維,這些思維不受患者意願的支配,強制性地在大腦中湧現,好象在神奇的外力作用下別人思想在自己腦中運行。內容多雜亂無序,出科意料。有時甚至是患者所厭惡的。這些異已的思想有時在患者自主思維過程中闖放或在大腦休息時出現稱為思維插入,有時大量的思想或觀念一個接一個或幾具概念同時擠入腦海中,稱為思維雲集。本症多突然出現,持續時間短暫,有時轉瞬即逝。
2.思維被播散(thought broadcasting)又稱思維被揭露感(experience of being revealed)或被洞悉感(experience fo being understood)。指患者覺察到自己的思想還未往外表達或不想表達出來就已被許多人知道,儘管患者說不清自己的思想如何被別人探知,但確信已經盡人皆知。
3.強迫性思維(obsessional thinking):又稱強迫觀念(obsessive idea)。是指患者腦海中反覆多次出現某一觀念或概念,伴有主觀的被強迫感覺和痛苦感。患者完全能夠意識到這一思想是不必要的,或者是荒謬的,並力圖把這些想法從腦海中驅趕出去,但對這種思想並不能自由地加以干涉或控制,因此常有“控制不住”的體驗,同時伴有煩躁焦慮的情緒,存在自我強迫和反強迫。如果病人一慣過於嚴格要求自己,禁忌意識特彆強烈,那么這種衝突就會更容易出現。因為一旦出現某一非份的或違背自我生存原則的慾念就會極度地焦慮,無時無刻不想排除這種念頭,而作為排除的目標,這種念頭必然相位而長期存在。如過於拘謹的人常被以性為主題的思維所折磨,虔誠的教徒則為瀆神的思維而苦惱,其特點往往是越是注意什麼或擔心什麼就越會出現什麼內容的強迫。強迫性思維包括強迫想像、強迫觀念和強迫意向

鑑別診斷

一、強制性思維
(一)癲癇是一種精神運動性發作,也可是抽搐發作的先兆,也可單獨出現。症狀出現時對不能自主思維有恐怖體驗。
(二)精神分裂症可出現強制性思維、思維雲集、思維插入等。患者多對體驗漠然處之,無動於衷,很少提及,但可對其體驗賦予妄想性意義,繼發物理影響妄想、被害妄想等,雖對體驗本身反應不強烈,但產生妄想後可出現毀物傷人等攻擊性行為。部分患者屈從於強制性思維的指令做出動作,有被支配感。
(三)器質性精神障礙(organic mental disorder) 感染、中毒等器質性疾病可出現強制思維,多在意識朦朧狀態下產生,隨著疾病的恢復及意識障礙的緩解,症狀可迅速消失。
(四)神經衰弱neurasthenia) 本症患者易興奮,產生較多的遐想,雖然主觀上認為不能控制,但其思維是屬於自己的,沒有異已體驗,忙於事務時此現象可消失。這種現象只是類強制性思維。
二、思維被播散
僅見於精神分裂症,常為“大腦不能保密”而苦惱,可繼發關係妄想、誇大妄想及被害妄想。
三、強迫性思維
(一)精神分裂症疾病早期可見,但強迫症狀內容多較荒謬和不可理解,患者對強迫症狀無強烈的情感體驗,無自知力,伴有其他精神分裂症狀的症狀。
(二)抑鬱症其強迫帝王將相伴隨抑鬱情緒而存在,病情好轉時其強迫症狀也隨之變好,伴有明顯的情緒抑鬱,自責自貶,思維聯想遲緩等。
(三)強迫性神經症最常見,包括強迫性疑慮、強迫性回憶、強迫性窮思竭慮,強迫性意向,強迫性對立觀念。患者對自身狀況能夠充分認識,明知不對或不必要,但不能擺脫,有明顯的痛苦體驗,主動求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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