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魯謨斯

忽魯謨斯

忽魯謨斯,即霍樂木茲(Hormuz),又譯作和爾木斯,在今伊朗東南米納布(Minab)附近。臨荷姆茲海峽,廢址在荷姆茲島北岸,扼波斯灣出口處,為古代交通貿易要衝,今為對岸阿巴斯港所取代。

基本信息

鄭和下西洋

忽魯謨斯是在有關鄭和航海的史書文獻中出現頻率最高的地名之一,也是鄭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地之一。據《明史·外國傳·忽魯謨斯傳》中記載,因為鄭和前三次出海後,西洋近國已航海入貢,“遠者猶未賓服”,明成祖朱棣乃命鄭和持璽書前往諸國。所謂遠者,是指忽魯謨斯。

當代研究

大多數研究鄭和的人都認為,鄭和七次下西洋中有三次(第四、第五、第七次)訪問了忽魯謨斯,而且還將其作為基地,從那裡派遣分艦隊赴紅海和東非。也有人認為鄭和第三次下西洋就到了忽魯謨斯。

一般人認為,鄭和所到的忽魯謨斯是現今伊朗荷姆茲甘省的一個海島,在波斯灣與阿曼灣之間的荷姆茲海峽中,離海岸不遠。還有人說忽魯謨斯就是那時的伊朗,是一片很大的地域。當時的忽魯謨斯應是當代伊朗荷姆茲甘省南部包括沿海島嶼的範圍。忽魯謨斯就是荷姆茲的古音譯。

類似的例子在有關鄭和航海的記載中還有不少,如滿剌加(馬六甲),祖法爾(阿曼佐法爾),阿丹(亞丁),木骨都束和卜喇哇(索馬里摩加迪沙和布臘瓦),麻林和慢八撒(肯亞馬林迪和蒙巴薩)等。從跟隨鄭和下西洋的隨從留下的見聞錄《瀛涯勝覽》、《星槎勝覽》和《西洋番國志》上看,鄭和所到的忽魯謨斯只是一個海島。今人推測其為格什姆島,從該島的位置看也像。只可惜從史料上,尤其是國外史料、國外地方志上,沒找到翔實的佐證。

明史記載

明史 卷三百二十六 列傳第二百十四

忽魯謨斯,西洋大國也。自古里西北行,二十五日可至。永樂十年,天子以西洋近國已航海貢琛,稽顙闕下,而遠者猶未賓服,乃命鄭和齎璽書往諸國,賜其王錦綺、彩帛、紗羅,妃及大臣皆有賜。王即遣陪臣已即丁奉金葉表,貢馬及方物。十二年至京師。命禮官宴賜,酬以馬直。比還,賜王及妃以下有差。自是凡四貢。和亦再使。後朝使不往,其使亦不來。

宣德五年復遣和宣詔其國。其王賽弗丁乃遣使來貢。八年至京師,宴賜有加。正統元年附爪哇舟還國。嗣後遂絕。

其國居西海之極。自東南諸蠻邦及大西洋商舶、西域賈人,皆來貿易,故寶物填溢。氣候有寒暑,春發葩,秋隕葉,有霜無雪,多露少雨。土瘠谷麥寡,然他方轉輸者多,故價殊賤。民富俗厚,或遭禍致貧,眾皆遺以錢帛,共振助之。人多白皙豐偉,婦女出則以紗蔽面,市列廛肆,百物具備。惟禁酒,犯者罪至死。醫卜、技藝,皆類中華。交易用銀錢。書用回回字。王及臣下皆遵回教,婚喪悉用其禮。日齋戒沐浴,虔拜者五。地多鹹,不產草木,牛羊馬駝皆啖魚臘。

壘石為屋,有三四層者,寢處庖廁及待客之所,鹹在其上。饒蔬果,有核桃、把聃、松子、石榴、葡萄、花紅、萬年棗之屬。境內有大山,四面異色。一紅鹽石,鑿以為器,盛食物不加鹽,而味自和;一白土,可塗垣壁;一赤土、一黃土,皆適於用。所貢有獅子、麒麟、駝雞、福祿、靈羊;常貢則大珠、寶石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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