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的標準

 怎樣才算是心理健康?這是作為一個心理醫生常常被問及的問題。然而這又是一個頗難一言以蔽之的問題。這裡我們先介紹一種標準,而後將陸續介紹關於心理健康的不同界定。相信等你看得多了,就會對心理健康形成一個總體的把握。
1. 正視現實
心理健康的人能和現實保持良好的接觸,對周圍的事物有清醒的、客觀的認識;既有高於現實的理想,又不沉迷於過多的幻想;對生活中各項問題、各種困難和矛盾,能以切實的方法去加以處理,而不企圖逃避,處處表現積極進取的精神。
2. 了解自我
心理健康的人具有自知之明,不但了解自己的優點、缺點及各方麵條件,而且還了解自己的能力、性格、愛好以及情緒與動機,並據此安排自己的生活與工作,從而在求學、謀職或戀愛等方面做出正確的抉擇,增加成功的機會。
3. 善與人處
心理健康的人樂於與人交往,既對別人施與感情,也能欣賞並接受別人的感情,因而能和多數人建立良好關係;在與人相處積極的態度(如尊重、信任、喜悅等)多於消極的態度(如嫉妒、懷疑、憎惡等)。
4. 情緒樂觀
心理健康的人心胸開闊,情緒穩定、樂觀,常向光明處去看,不往黑暗處去鑽。熱愛生活,積極向上,對未來充滿希望,遇有煩惱能自行解脫。
5. 自尊自製
心理健康的人謙而不卑,自尊自重,在社會交往中既不狂妄自大,也不退縮畏懼;在行為上獨立自主,既能有所為,又能有所不為,只要是好的就主動去做,只要是壞的就自我克制,縱有引誘也不為之所動。
6. 樂於工作
心理健康的人能把自己的聰明才智在工作中發揮出來,並能從工作中得到滿足感,工作對他來說不是負擔而是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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