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雷福斯案件
正文
19世紀90年代法國軍事當局對猶太籍軍官A.德雷福斯的誣告案。德雷福斯出生於阿爾薩斯猶太商人家庭,畢業於炮兵學校與陸軍學校,在總參謀部任上尉軍官。1894年 9月,情報處副處長亨利誣陷德雷福斯向德國武官出賣軍事機密,以間諜罪加以逮捕。1894年12月22日軍事法庭在證據不足情況下判處他在法屬蓋亞那附近的魔鬼島終身監禁。1896年 3月,新任情報處長皮卡爾在調查中發現,真正的罪犯是亨利的朋友F.W.埃斯特哈齊,要求軍事法庭重審。亨利偽造證件,反誣皮卡爾失職,後者被調往突尼西亞。1898年1月,經軍事法庭秘密審訊,埃斯特哈齊被宣告無罪,激起了社會公憤。1月14日,著名作家,┵.左拉在《震旦報》發表致總統的公開信《我控訴》。要求重審德雷福斯案件的社會運動廣泛開展,法國社會分裂為德雷福斯派和反德雷福斯派兩個陣營。民族主義右翼分子妄圖藉此推翻共和政府。鬥爭極為激烈,並同反猶太主義、反教權主義和反共和主義等活動聯繫在一起。不久,亨利偽造證件的事實暴露,被捕供認後自殺。埃斯特哈齊也畏罪潛逃倫敦。在民眾強大壓力下,1899年8~9月,經軍事法庭重審,德雷福斯仍被判有罪,但改判10年徒刑。9月19日,總統決定赦免德雷福斯,以息民憤。直到1906年7月最高法院才撤銷原判,為其昭雪。德雷福斯恢復名譽,被晉升為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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