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MG集團石油事件

1992年,從事工程與化學品業務的德國MG集團美國子公司MGRM為了與客戶維持長遠的關係,簽訂了一份10年的遠期供油契約,承諾在未來10年內以高於當時市價的固定價格定期提供給客戶總量約1.6億桶的石油商品。 啟示:金融衍生工具在起到規避風險作用的同時可能引發更大的風險。 有人把事件的根源歸咎於目前愈發繁榮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場。

德國MG集團石油事件
1992年,從事工程與化學品業務的德國MG集團美國子公司MGRM為了與客戶維持長遠的關係,簽訂了一份10年的遠期供油契約,承諾在未來10年內以高於當時市價的固定價格定期提供給客戶總量約1.6億桶的石油商品。為了規避這個契約可能產生的風險,MGRM買進了大量的短期原油期貨,並在期貨轉倉時,扣除提供給客戶的數量,以剩餘的數量裝倉至下一短期期貨契約。但是,石油價格自1993年6月開始從每桶19美元跌至1993年12月的15美元,MGRM面臨龐大的保證金追繳,但其長期供油契約收益還未實現,龐大的資金缺口逼迫子公司向母公司尋求資金援助。最終子公司投資不當給母公司造成的10億美元損失無法彌補。
啟示:金融衍生工具在起到規避風險作用的同時可能引發更大的風險。正如中航油事件是一起純粹的金融投機事件。有人把事件的根源歸咎於目前愈發繁榮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場。實際上,如果真要追究責任的話,進入操作階段,不考慮金融衍生工具潛在風險的不恰當操作手段才是最終導致風險出現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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