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AAT-52通用機槍

德國AAT-52通用機槍

AA52有兩種形式,基本型採用較短的輕型槍管及兩腳架,當更換較長的重型槍管和安裝在三腳架上則可成為重機槍;另外還可安裝在車載射架上,作為車載機槍使用。該槍採用槍機延遲後坐式工作原理,藉助槍機上的閉鎖槓桿延遲槍機開鎖後坐。擊發後,火藥氣體壓力作用於彈底窩,閉鎖槓桿兩端分別卡入閉鎖槽內並抵在機體上,機頭無法向後運動,迫使槓桿轉動,由此加速機體後坐。

簡介

AAT-52通用機槍的設計是由於越南反法戰爭經驗的結果,當時法軍裝備的自動武器多數是英國美國提供的,還有一些二戰時期繳獲的德國武器。由於戰場上彈藥和武器備件的供應混亂,導致法軍決定裝備一種標準的通用機槍。MAS公司在1952年開始設計了一種採用延時後坐式原理的彈鏈供彈機槍,並命名為AAT-52,意思是“Arme Automatique Transformable modele 52”(也常常被稱為AA-52)。AAT-52被法軍採用為制式的通用機槍,發射7.5×54mm M1929槍彈。當北約組織在美國的壓力下把7.62×51mm步槍彈定為北約標準彈後,AAT-52也相應地把口徑改為7.62mm NATO口徑,更改口徑後的AAT-52被改名為AAT-NF1。(圖省事,以下簡稱AA52)
AA52有兩種形式,基本型採用較短的輕型槍管及兩腳架,當更換較長的重型槍管和安裝在三腳架上則可成為重機槍;另外還可安裝在車載射架上,作為車載機槍使用。該槍採用槍機延遲後坐式工作原理,藉助槍機上的閉鎖槓桿延遲槍機開鎖後坐。擊發後,火藥氣體壓力作用於彈底窩,閉鎖槓桿兩端分別卡入閉鎖槽內並抵在機體上,機頭無法向後運動,迫使槓桿轉動,由此加速機體後坐。當槓桿離開閉鎖槽後,槍機開始後坐,完成開鎖、抽殼等動作。後來設計的FAMAS步槍也採用了這種工作原理。

歷史

當時在西歐各國,採用槍機延遲后座這種自動方式的槍很普遍,因為它的生產工藝比導氣式武器的簡單。但由於槍機延遲后座式武器一般沒有能量儲備,因此當泥沙等污物進入工作機構之中,或者當槍機導軌上火藥殘渣積聚而造成摩擦力過大時,武器機構就無法正常工作。AA52雖然也是採用槍機延遲后座的方式,但賽特邁、Stg.57及G3等步槍不同的是它以閉鎖槓桿代替閉鎖滾柱,這主要與法國的M1929彈威力太大的原因有關。
M1929彈屬於大威力槍彈,其膛壓約為3400kg/cm2。擊發後,在如此高的火藥氣體壓力作用下,彈殼向外膨脹,緊貼彈膛內壁,火藥氣體壓力還同時推彈殼后座。如果銅質彈殼膨脹超過了它的彈性極限,就不可能恢復到原來的尺寸,而鋼質彈膛收縮時又會更緊地貼著彈殼。在這種情況下,膛內壓力推動彈殼后座,必然會使彈殼產生橫斷。為了避免彈殼橫斷,使彈殼完整地后座,故在彈膛內壁開有若干縱槽。氣體進入槽內,彈殼就會“浮動”,使彈殼內外兩側的壓力大致相等,因此彈殼移動比較自如。
為了防止工作部件在膛壓過高時過早地運動,AAT-52的槍機由機頭和機體兩部分構成,機頭比機體小得多,兩者之間有一閉鎖槓桿(延遲槓桿)。閉鎖槓桿由機頭帶動,其短臂端卡入機匣壁的閉鎖槽內,長臂端則抵在質量較大的機體上。擊發後,火藥氣體壓力作用於彈底窩平面,但由於此時閉鎖槓桿兩端分別卡入閉鎖槽和抵在機體上,機頭無法向後運動,而是使得閉鎖槓桿轉動,由此加速機體后座。一旦閉鎖槓桿離開閉鎖槽,阻止槍機后座的力也就消失。此時,彈丸已飛出槍口,膛壓也下降至安全數值。於是,膛內後效期壓力便開始推動整個槍機后座,同時抽殼、壓縮復進簧。彈殼碰擊受彈器後下端的兩個拋殼挺後,自機匣底部的拋殼口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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