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19年1月5日,法西斯黨--德國工人黨(1920年改稱德國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在慕尼黑成立。希特勒1919年9月加入德國工人黨 (後改名為德國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從事宣傳工作。
德國工人黨又名德國納粹黨,法西斯政黨,即民族社會主義德意志工人黨。曾譯為德國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簡稱國社黨)。納粹是德語Nationalsozialist(民族社會主義者)一詞的縮寫詞Nazi的漢語音譯。前身為1919年1月5日由A.德萊克斯勒和C.哈勒建立的德國工人黨。1920年9月30日,該黨用德意志民族社會主義工人聯盟的名義在慕尼黑登記。1921年6月29日,阿道夫·希特勒任黨的元首。1946年9月30日被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宣判為犯罪組織。
發展歷史
1919年希特勒成為德國工人黨黨員。1920年2月該黨公布他與德萊克斯勒領袖阿道夫·希特勒合作起草的25點綱領,後改名為德意志民族社會主義工人黨,1923年啤酒店暴動失敗後納粹黨被取締,1925年2月重建。重建後利用德國人民對《凡爾賽和約》的不滿大肆煽動日耳曼民族主義情緒,黨員人數激增,1928年為10萬人,1932年達140萬人。在1930~1932年的國會選舉中,該黨議席從12席增至230席。1929~1932年的世界經濟危機,為納粹運動的發展提供了土壤,愈來愈多的壟斷資本家支持納粹黨。納粹黨私自籌集武器,組建衝鋒隊.1932年11月,大資產階級和大地主聯名上書魏瑪共和國總統P.von興登堡 ,要求委任希特勒為總理,並最終於次年1月30日將希特勒推上台,納粹黨成為執政黨。希特勒當權後,宣揚泛日耳曼主義,打擊和取締其他政黨,確立法西斯一黨專政。 在國內取消民主自由,煽起排猶運動,實行法西斯恐怖統治。對外撕毀《凡爾賽和約》,瘋狂擴軍備戰,組織軸心國集團,實行侵略擴張政策,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戰,給德國和世界人民帶來深重災難。
納粹黨的理論是19~20世紀各種反動思想的混合,法西斯主義者通過狡詐的種族及社會煽動和民族主義與“社會主義”的欺騙宣傳,散布對民主主義、馬克思主義和猶太人的刻骨仇恨。納粹黨還竭力宣揚種族優劣論、個人獨裁論和生存空間論,為其侵略擴張和戰爭政策製造理論根據。
納粹黨的成分十分複雜,既有經歷過納粹運動早期風險的亡命之徒、種族主義空談家,也有殷實的資產階級,還有一般店主、職員、工人和農民。納粹黨成立伊始,便培植對領袖的崇拜,編造關於希特勒的神話,貫徹對獨裁者的絕對服從。納粹黨頭目除希特勒外,還有G.施特拉塞、 R.赫斯、H.戈林、P.J.戈培爾等。在州、區、鄉設地方和基層組織,統歸全國委員會領導。下轄組織有衝鋒隊、黨衛軍、蓋世太保、納粹黨外事局、希特勒青年團、納粹婦女聯合會等。宣傳喉舌為《民族觀察家》、《 進攻 》、《 民族社會主義通訊》。綱領性的讀物為希特勒的自傳《我的奮鬥》。黨旗上有紅底白圓心、中間是一個黑色卐字的圖案。納粹黨徒聲稱紅的象徵社會主義,白的象徵民族主義。黨徽上的卐象徵爭取雅利安人勝利的鬥爭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