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歷程
2013年8月,財付通正式與微信合作推出微信支付後,弓晨所在的基礎產品中心就開始不停地為微信支付研發新產品。
2013年11月,一次基礎產品中心的頭腦風暴中,開發人員希望開發類似於公司發紅包傳統的套用。
2014年1月10日,弓晨和同事開始了這個功能的技術開發。隨後弓晨在微信上拉了一個150多人的群,測試遊戲效果和bug,其中包括財付通的員工、廣研微信團隊員工以及一些銀行的技術人員。
2014年1月24日,微信紅包測試版傳播速度極快,開發團隊忙著給微信紅包系統擴容,他們向騰訊公司申請,調來了10倍於原設計數量的伺服器,並抓緊時間修改微信紅包系統的最後細節。
2014年1月26日上線前,開發團隊把“發紅包”界面的一個按鈕名稱從“隨機紅包”改成了“拼手氣紅包”,並且改掉了先寫祝福語再搶紅包的流程。
2014年1月26日,微信紅包還在內測時,一張網路流傳的截圖顯示馬化騰正邀請一些企業老闆測試“搶紅包”功能。在這張截圖上,馬化騰發了一個隨機紅包連結,50個隨機紅包,人均有20元。截圖還顯示,中石化的孫維躍和廣廈集團的樓江躍都領到了紅包。而香港創意服務有限公司的總經理羅綺萍也在騰訊微博上曬出馬化騰在微信上發給她的188元紅包。
2014年1月28日下午,“新年紅包”的圖示第一次出現在了微信“我的銀行卡”界面中,6億多用戶可以直接進入微信紅包的頁面開始發紅包。
2015年2月9日放出大招,春節期間,微信將聯合各類商家推出春節“ 搖紅包”活動,將送出金額超過5億的現金紅包,單個最大紅包為4999元,另外還有超過30億的卡券紅包。首輪春節“搖紅包”活動將於2月12日晚上正式開啟,當晚將派送2500 萬個現金紅包。
2019年1月21日開始,出境遊玩的消費者在部分境外線下合作商家處使用微信支付消費,有機會獲得具有當地特色的微信紅包封面。
2019年2月10日,微信官方發布2019年春節數據報告。數據顯示,從除夕到初五,微信訊息傳送量同比增長64.2%,8.23億人次收發微信紅包,微信運動全體用戶走出9.63億步。有趣的是,隨著候鳥人群返鄉,春節期間在非常駐地的微信支付消費共產生了12.4億筆。
特色形式
產品特色
設計簡單
在“微信紅包”這個功能的設計上,遵循了簡單的原則。傳送方通過“新年紅包”公眾號,選擇傳送紅包的數量和金額,以及祝福的話語,通過“微信支付”進行支付,就可以傳送給好友;接收方則在打開後獲得相應收益,只需要將儲蓄卡與微信關聯,就可以在一個工作日後提現。2014年1月27日前,用戶在搶紅包之前,要先寫上祝福,然後才可以搶。在這之後,已經改為先搶紅包再傳送祝福的過程。
流行迅速
自2014年1月26日悄悄上線後,微信紅包迅速流行開來,其火爆程度,不亞於此前的“打飛機”小遊戲。而收到紅包後想要提現,就必須綁定銀行卡,這樣一來,綁定微信支付的用戶數量大增。
騰訊數據顯示,從除夕開始,至初一16時,參與搶微信紅包的用戶超過500萬,總計搶紅包7500萬次以上。領取到的紅包總計超過2000萬個,平均每分鐘領取的紅包達到9412個。
私密機制
微信則利用現有的好友關係網路。用戶通常不會主動添加別人為自己的支付寶好友,只有在需要轉賬的時候才會添加對方信息。但是微信本身就作為日常交流的工具,其好友關係都是在平時積累。在這種情況下,人的主動傳播顯然更利於人群之間的互動和擴散。
紅包形式
微信派發紅包的形式共有兩種,第一種是普通等額紅包,一對一或者一對多傳送;第二種更有新意,被稱作“拼手氣群紅包”,用戶設定好總金額以及紅包個數之後,可以生成不同金額的紅包。
相關步驟
第一步:找到“新年紅包”
在微信“通訊錄”的按左上角的“添加”鍵,進入界面後選擇“查找公眾號”,在搜尋欄里輸入“新年紅包”。在搜尋結果中選擇那個馬年紅包圖案並經過微信認證的公眾號,然後關注。
第二步:選擇紅包類型
點擊“新年紅包”進入發紅包界面。此時有兩個選擇,“拼手氣群紅包”和“普通紅包”。
普通紅包,就是輸入一定的金額後,發給指定的人。拼手氣群紅包需要輸入發紅包的個數和總金額,在分享給微信群後,每個紅包金額隨機生成。
第三步:填寫紅包信息
無論是拼手氣群紅包還是普通紅包,需要填寫的信息基本一致。需要注意:一是拼手氣群紅包的每個紅包金額在0.01~200元之間隨機產生,最大不超過200元;二是普通紅包可以傳送給不同好友,每人只能領取一次,而且好友之間不會看到對方信息。
第四步:塞錢進紅包
填完紅包信息你就可以點擊界面上的“塞錢進紅包”了。發紅包功能不支持信用卡,所以還是再綁定一張儲蓄卡吧。放心,微信支付可以綁定多張銀行卡。在微信“我”的功能界麵點擊“我的銀行卡”,然後添加銀行卡。
第五步:開始發紅包
塞完錢就可以開始發紅包了,點擊界面右上角按鈕,選擇傳送紅包給你想傳送的人。
注意:紅包只能在朋友群里發或者單發給每個人。
領取流程
第一步:登錄微信,掃描套用寶官方紅色二維碼
第二步:根據掃描到二維碼的頁面提示,成功安裝套用寶的紅碼APP套用
第三步:收到套用寶“掃碼得寶微信紅包”提示,領取紅包
第四步:領取紅包成功後,可查看收到的紅包金額
獎金設定
紅包金額隨機發放,最高獎金200元
大戰對微信和支付寶錢包而言,也是各補短板。
搶紅包攻略
微信版
1.更新至最新的微信6.1.1版本;
2.準備好高速網路(4G或者WIFI最佳);
3.提前鍛鍊身體,練習手臂頻繁搖動能力;
4.關鍵時刻守住“發現——搖一搖”。
社會評價
公安部相關人士接受採訪時表示,從已經發生的網際網路支付案件看,問題大多集中在用戶開戶和交易兩個環節。其中,開戶環節缺乏面對面“人證合一”查驗是第三方移動支付存在風險隱患的主要原因。“在開戶、綁卡過程中,如果你的手機、身份證、銀行卡同時被盜,犯罪分子有可能利用綁卡進行盜刷。”公安部相關人士表示,傳統銀行櫃檯辦理業務時,需要“人證合一”雙重查驗,即使身份證、銀行卡被盜,如果辦理業務者非本人,相關業務仍無法辦理。“第三方移動支付環境下,僅通過姓名、卡號、身份證、手機號就可以完成,而且手機號的簡訊驗證也被代勞,缺乏多因素認證措施。”
商業銀行:在商品交易過程中,微信支付的每筆走款仍舊通過用戶的銀行賬戶,銀行能夠獲取相關交易信息,掌握消費資金的真實去向,對支付交易風險進行監控。
騰訊公司:微信支付並未單開賬戶,只是為用戶和銀行提供“快捷接口”的支付能力,除“紅包專用賬戶”外,不存留和沉澱用戶資金。不綁卡未提現的資金暫時存留在“紅包專用賬戶”中,正研究新產品方便消費“紅包”。
教授:對微信紅包持觀望態度
深圳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國世平向記者表示,自己並沒有發放過微信紅包。一直關注網路金融創新的國世平認為,微信紅包屬於網路金融,是金融創新的一種。“現在這種金融創新越來越多,越來越複雜,像微信紅包、餘額寶等,都是一些非金融機構在做金融行業的事情。”國世平表示,非金融機構進入金融領域,會激活傳統的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的創新活力,從而形成良性競爭,共同推動金融行業的創新發展。
國世平對微信紅包的未來持觀望態度:“中央沒有對任何類似的創新表示支持,只能說試試看到底能發展成什麼樣。”他向記者解釋,微信紅包涉及金額總量並不高,也並沒有大的漏洞出現,風險較小,因此央行等監管機構也不會主動介入。“倘若發展成比特幣那樣,風險高了,甚至對銀行形成非常大的衝擊,銀監會、央行等肯定會採取行動的。”
復旦大學副教授邵曉瑩表示,微信紅包作為一種新興的媒體手段,具有互動性、遊戲性、趣味性、隨機性等特點,符合當前潮流大勢,顯示出移動支付和網際網路金融的龐大市場。但藉助陳游標的名人效應進行炒作、甚至牟取巨額盈利,是有失偏頗的行為。“這意味著這一市場仍然存在安全隱患,有時超出了監管框架的約束。移動支付和網際網路金融要想健康發展,相關監管制度和手段都要能跟上才行。”
網友:微信功能設定仍不齊全
不敢輕易將手機跟銀行卡綁定的微信用戶還有很多,如何將紅包提現,也成了網友們追問騰訊最多的問題。騰訊公司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春節後會儘快讓用戶實現無卡提現,同時也會想辦法讓用戶使用紅包里的錢進行消費。
微信紅包無卡提現尚無準確時間表,有網友認為,微信致力於發展移動支付,有人氣和影響力,但周邊配套設施和功能設定不齊全,才會讓用戶感到困惑。
還有一些網友對微信紅包潛藏的金融風險心存疑慮。對於移動支付的安全性,網友“小紅唱曲”就是堅定的不參與者,他說:“隨便就把銀行卡和社交平台掛鈎,這個手機錢包究竟安不安全,還需要考量。”
監管防騙
納入監管
中紀委已將“利用電子商務提供微信紅包、電子禮品預付卡等”列入“反四風”查處範圍。昨日(2014年09月04日),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做客中紀委官網時透露了上述訊息。
“從數據流中篩查可疑線索”
黃樹賢特意提到了“微信紅包”等新型送禮方式,“對利用現代物流快遞送禮,以提貨券代替實物商品,利用電子商務提供微信紅包、電子禮品預付卡等,要仔細甄別,善於發現,及時查處”。上個月,江西、瀋陽、教育部、體育總局也曾下文,稱重點查處利用“微信紅包”、電子禮品預付卡行賄受賄等行為。
官方究竟如何盯防“微信紅包”、電子禮品預付卡?北京市西城區信息辦特聘專家、北工大教授石宇良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微信紅包”、電子預付卡等都是依託於網路、移動終端進行交易,表面看起來似乎防不勝防,隱蔽性很強,但實際在技術層面並不難防範。
“只要有交易,那么手機號和TD都會留下軌跡”,他解釋說,防範利用“微信紅包”、電子禮品預付卡行賄受賄,需要運營商、金融部門協同作戰,“首先是監控數據流,然後如同情報分析一般,建立模型,從數據流中‘過濾’、篩查可疑線索,找出異常支付、異常交易的蛛絲馬跡”。
他稱,美國對於上述網路、移動終端的可疑線索篩查已形成相對成熟的工作模式,但我國啟動較晚,技術層面雖然不難實現,但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而且現行法律也需要修改,“比如監控數據流,這是不是涉及侵犯個人隱私權?哪些部門有權監控哪一類數據?這都需要修改現行法律”。
謹防騙局
2015年春節期間,一種名為“AA紅包”的騙局悄然出現。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微博提醒網民,謹防不法分子利用人們對微信“AA收款”功能不熟悉的弱點行騙。
在2015年中央電視台3·15晚會上,節目曝出春節期間微信上流行的AA紅包實為微信中“AA收款”的功能遭到了騙子的篡改,被偽裝成紅包,用戶如果輸入密碼資金就會被轉出。
騙子對“AA收款”功能進行了偽裝
在這個騙局中,騙子利用文字遊戲對“AA收款”功能進行了偽裝。他們在收款留言處填寫了“送錢”的字樣後,廣泛向群聊中傳送。紅色的“AA收款”標誌和偽裝成送錢理由的收款留言,乍一看和紅包信息頗有幾分相似。
此外,“AA收款”付款前,微信會彈出確認按鈕,並以“AA+付款金額+給+用戶名”的格式將付款信息提示用戶,騙子會將暱稱改為類似“您,新年紅包點擊領取”的字樣,這樣在彈出確認信息時,支付按鈕就會顯示成類似“AA 8.88元給您,新年紅包點擊領取”的樣子,極具迷惑性。
需要輸密碼的“紅包”都是騙局
儘管“AA紅包”看起來像一個紅包,但是想要騙到錢,還需要用戶的密碼“配合”。很多用戶上當是因為並沒有注意到正在輸入的是“支付密碼”。
提醒一句:收任何紅包都不需要輸入密碼,凡是需要輸密碼的“紅包”都是騙局。
常見問題
安全漏洞
“搶紅包”並不是為了娛樂而娛樂的方式,背後的潛台詞就是爭奪“移動支付”的市場。規則也不難看出,“搶紅包”要與自己的銀行卡綁定,開通微信支付才能順利體現。如果用戶不綁定銀行卡,搶到手的“紅包”也不會自動退還到發放者手中,而只會停留在“新年紅包”中。
對於微信賬號綁定個人銀行賬戶的安全問題,騰訊方面的解釋是增加了很多安全防護措施。比如手機丟了之後的封號操作,類似於銀行的“掛失”;同時,還有綁定手機號的單獨安全鎖功能;還有,就是微信支付有獨立密碼;最後就是建立擔保賠付機制。
從安全形度看,上述措施的確採取了保障手段。但可能存在的隱患是,移動網際網路行業當中的安全問題始終無法根除,網際網路本身就是一個可能含有漏洞的空間,“黑客”的出現其實就是各種漏洞被擊破的表現。移動支付的安全問題實際上已經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了。絕大多數手機支付都需要依靠簡訊校驗碼,很容易被惡意軟體截獲。“搶紅包”火爆一時,就會形成魚龍混雜的局面。網上已經出現了“搶紅包軟體”的釣魚欺詐網站,假借“搶紅包”軟體下載,植入木馬或者釣魚軟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很難說現有的機制不會出現安全漏洞。
紅包未取
超過五成的用戶沒有將微信紅包中的資金取出,因紅包金額小而不提現的用戶不在少數。據了解,群發紅包多則100元,少則1元以下,搶到金額數較小又並不在意這些錢的用戶,自然選擇讓其沉澱。還有部分用戶只是將此當做新年活動,圖個節日的熱鬧,不想再有後續行為。
還有部分用戶並不知道微信紅包是實打實的人民幣,以為搶來的紅包是類似Q幣的虛擬貨幣。另外,綁定銀行卡才能領紅包,這讓一些用戶感到不安。銀行卡能否解綁,是否會遇到釣魚紅包,這些移動支付具有的安全問題也讓用戶遲滯紅包套現。
紅包活動
2014年除夕開始,至大年初一16時,參與搶微信紅包的用戶超過500萬,總共搶紅包7500萬次以上。領取到的紅包總計超過2000萬個,平均每分鐘領取的紅包達到9412個紅包活動最高峰是除夕夜,最高峰期間的1分鐘有2.5萬個紅包被領取,平均每個紅包在10元內。
微信羊年春節“搖紅包”
2015年春節期間,微信將聯合各類商家推出春節”搖紅包“活動,將送出金額超過5億的現金紅包,單個最大紅包為4999元,另外還有超過30億的卡卷。
掃紅碼搶紅包
掃紅碼搶紅包是由騰訊套用寶,藉助微信平台優勢發起和打造的一個100%中獎的掃紅碼,下載APP領取微信紅包的活動。
2015年除夕當日中國微信紅包收發總量達10.1億次,春晚微信搖一搖總量達110億次。微信紅包成為年夜飯的主選單。
2015年的大年三十,大家不再忙著發簡訊,不再忙著看春晚,都在忙著搶紅包。
而春晚微信祝福在185個國家之間傳遞了約3萬億公里,春節聯歡晚會搖一搖互動出現峰值8.1億次每分鐘。
2015年2月20日,除夕微信紅包收發超10億個。
紅包記錄
自2014年春節“一包走紅”後,每逢節日發微信紅包已逐漸成為一種全新的用戶習慣和文化現象,微信紅包的收發數量也在一路飆升:
2014年除夕夜紅包收發總量為0.16億個;
2015年除夕當日微信紅包收發總量達10.1億次;18日20:00-19日00:48,春晚微信搖一搖互動總量達110億次。
2015年5月20日為4億個;
2015年6月1日為5億個;
2015年8月20日,七夕全天微信紅包收發總量達14.27億次,突破2015除夕10億的峰值;
2015年中秋則為22億個超過除夕兩倍;
截止2016年1月1日零點,24小時內微信紅包收發總量達到23.1億次。另外,跨年夜微信紅包的峰值出現在00:05,這一分鐘裡有240萬個紅包被發出,620萬個紅包被拆開。
2016年2月7日,除夕全天微信紅包的參與人數達到4.2億人,收發總量達80.8億個,是2015年的8倍。
2017年1月27日,除夕全天微信紅包收發量達142億個,比2016年除夕的80.8億個增長75.7%。峰值出現在除夕最後一秒,即1月28日0點整,每秒紅包收發達到76萬個,2016年除夕的峰值是每秒收發40.9萬個紅包。
2018年2月15日,除夕全天共有6.88億用戶通過微信紅包傳遞了新年祝福,人數比2017年增長了15%。其中,“80後”用戶已成為紅包大軍的中流砥柱,紅包收發總量占總數的32%;“90後”“70後”“60後”“00後”用戶分別以27%、22%、10%、6%的紅包收發占比緊隨其後。
違反規定
2015年2月28日,第三方研究機構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布報告稱,微信支付在產品功能、開通流程上,多處違反央行2010年發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等規定。報告建議,從長遠考慮,微信支付應單獨申請支付牌照。
支付新規
最嚴新規
1 根據央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用支付賬戶轉賬,無論轉入還是轉出,都只能在支付賬戶與自己的同名銀行借記賬戶之間操作。
2 限制轉賬支付金額:擁有綜合類支付賬戶的個人,支付賬戶的餘額付款交易年累計不得超過20萬元;擁有消費類支付賬戶的個人,所有支付賬戶的餘額付款交易年累計不得超過10萬元
3 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以及從事信貸、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這意味著此前第三方支付爭搶的P2P網貸資金託管業務或被禁止
上周五,央行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簡稱意見稿),在剛剛過去的周末引發了軒然大波。有網友質疑,若對網路支付設定每日5000元額度的限制,連蘋果手機都買不了。隨後央行緊急作出解釋,5000元限額僅針對第三方支付餘額,超過5000元可以用銀行卡快捷支付,不影響網友的正常網購。
不過,央行的解釋並未對意見稿中對於支付賬戶開立、單筆支付、轉賬等方面的限制做出說明,引發了不少用戶的擔憂和猜測。截至昨日記者發稿,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未對“意見稿”做公開表態,只表示還在研究檔案。
意見稿一旦通過並實施,未來究竟會對用戶的開戶、網購、消費、轉賬帶來哪些影響?華西都市報記者昨日就此採訪了支付寶、財付通等相關第三方支付企業。
開通支付賬戶難度大增
發紅包需要開5個證明
意見稿規定用戶在開設網上賬戶時,需要用5種方式來驗證身份。也就是說,未來用戶如果要發微信紅包,需要先向微信提交5個機構的證明來驗證自己身份才可以。
根據意見稿的第十六條,支付機構給個人開戶,如果是消費類賬戶,需要三個機構為用戶做身份驗證。如果是具備理財、轉賬功能的綜合賬戶,則需要五個機構來驗證。
而當前的支付寶、微信支付等主流的支付機構,都還達不到央行的規定,而且,這一規定對非銀行類支付機構來說,幾乎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據業內人士介紹,這裡的身份認證指的不是密碼等安全手段,而是公安、稅務、工商、銀行、教育機構、居委會等能證明個人身份的機構。舉個例子,用戶上傳身份證,支付機構可以通過公安網校驗,來證明你是你;又比如,用戶綁定銀行卡,由於銀行卡是實名制的,所以校驗銀行卡信息也可以證明你是你。而當前,像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都是只用了這兩種外部渠道來證明你是你。
但是,央行認為,這兩種外部渠道並不足以證明用戶身份,用戶需要找到更多外部渠道來證明“你是你”方可開戶。
換言之,今後用戶開設支付賬號,可能還要上傳文憑學歷、納稅證明、戶口本、護照等一系列東西。打個比方,未來用戶如果要給朋友發個微信紅包,發之前先要向微信證明“你是你”:上傳文憑、納稅證明、戶口本、護照等資料,或者跑工商、居委會各種地方開證明。只有經過5種身份驗證後,才可以發微信紅包。這無疑將極大地影響用戶使用微信紅包的體驗。
告別免費轉賬時代
AA收款功能或成擺設
無論是支付寶錢包還是微信支付,都有一個AA收款功能,七八個人聚餐,一人買單發起AA收款,填上聚餐人數,系統就會自動算出每人支付費用發出收款信息,其他人憑此打款到買單人賬上,這其實利用的就是第三方支付賬戶的轉賬功能。
但如果意見稿實施,今後大家聚餐可能還得回歸中國人的傳統,一人買單輪著請客。根據意見稿第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機構為客戶辦理銀行賬戶向支付賬戶轉賬的,轉出賬戶應僅限於支付賬戶客戶本人同名銀行借記賬戶;辦理支付賬戶向銀行借記賬戶轉賬的,轉入賬戶應僅限於客戶預先指定的一個本人同名銀行借記賬戶。
這也就是說,你的支付寶賬戶只能給自己的銀行卡轉賬,不僅不能AA打款,想給老家的父母孝敬點生活費,可能也要去銀行排隊;老闆給員工發工資或許也只能一家家銀行去倒騰了。假如意見稿得以實施,城市用戶可去門市櫃檯、ATM機、手機銀行或者通過網銀進行轉賬,但很多農村地區只支持郵局和農村信用合作社,有些地方小銀行也沒有網銀,無法使用手機銀行轉賬,若第三方支付轉賬被叫停,就只能去銀行匯款了。而銀行的跨行轉賬一般要收取一定手續費,這意味著通過支付寶、財付通等支付工具免費轉賬的午餐沒了。
網銀驗證
“快捷支付”超200元 或需登錄銀行網銀驗證
雖然央行在8月1日發表的解釋中表示,網購超過每日5000元的限額不要緊,還可以通過銀行卡快捷支付來付款,這個沒有限制。但意見稿規定,支付機構根據客戶授權,向客戶開戶銀行傳送支付指令,扣劃客戶銀行賬戶資金的,支付機構、客戶和銀行在事先或者首筆交易時,單筆金額200元以上,支付機構不得代替銀行進行客戶身份及交易驗證。
對此規定,有網友提出疑問:如果交易超過200元,是不是輸完網路支付賬號的密碼後,還要跳到銀行的APP或需要銀行簡訊驗證才能支付成功呢?
央行對此的解釋是,200元以上的支付,具體銀行驗還是支付機構驗,必須是客戶授權同意銀行與支付機構按約定做的。如果他們約定由機構驗,那么一旦發生資金欺詐或盜竊,銀行必須承擔資金安全責任,不允許推責給支付機構。
過去銀行給支付機構的單日限額在2萬至5萬元不等,而快捷支付(即無需跳轉網銀)方式可以最大限度提升用戶支付效率。業內人士認為,明確銀行與支付機構的責任是好,但對於用戶來說,銀行對支付機構的快捷支付限額將縮水。
新規目的
規範“類存款”業務 規避盜刷、欺詐亂象
觀意見稿全文,核心在於規範第三方支付的“類存款”業務,提高賬戶的安全性。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學院教授黃震認為,“盜刷、欺詐、套現等亂象頻發,網路支付安全越來越受到監管部門重視。”他表示,意見稿是想讓非銀行支付機構回歸當初發牌照時的初衷,服務於電商做小額、快捷的支付業務,不希望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業務邊界無限擴張。
“此次《意見稿》區分了支付機構與銀行機構的差異,防止支付機構出現銀行化、銀聯化,實質上積極鞏固了銀行體系在金融行業中堅不可摧的信用交易地位,鼓勵支付機構可大力開展通道業務。利於維護金融行業穩定、長期健康發展。”華泰證券金融業分析師羅毅認為。
意見稿對於賬戶管理做出的種種規定,實際上是強調第三方支付的“中介性”,淡化“吸存”“轉賬”功能,對百姓的支付體驗影響不大。大部分人仍將第三方支付作為小額支付工具,如金額過高,可通過網銀支付。
艾瑞諮詢分析師李超表示,意見稿客觀上有利於保障客戶資金安全,因為支付賬戶所記錄的資金餘額相當於“預付款”,不受《存款保險條例》保護。近些年來,第三方支付賬戶沉澱資金被盜取、挪用的事件時有發生。意見稿中對於第三方支付的功能限制,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風險積聚。
行業影響
資金離開第三方賬戶 行業兩極分化將加劇
目前我國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約270家,2014年第三方網際網路支付交易規模超8萬億,同比增長50%。
從意見稿來看,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業務受到了較多限制。例如,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以及從事信貸、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這意味著第三方支付為大宗商品交易市場、P2P網貸、眾籌平台進行資金託管的業務將受到極大約束,甚至被禁止。
此外,大額消費將不能走網路清算通道,需要回歸銀聯,直接減少支付機構的資金沉澱;同時意見稿要求每個賬戶的開立需採用3-5種以上方式進行交叉驗證,將使支付機構喪失大量潛在用戶。
意見稿一旦實施,將對數萬億市場產生影響。業內人士預見,新規之下,大公司仍將延續多元化經營的路徑,而小公司可能因競爭壓力退出市場。零壹財經分析師趙飛表示,未來大公司將開展對多家小公司的收購,提升支付通道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