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信用證概述
circular(continuing,renewable )credit, revolving letter of credit
進出口商之間訂立的買賣契約,如果需要在較長時間內分批分期履行,採用循環信用證可節省手續費和開證押金。
循環信用證的分類
循環信用證又可分為 按時間循環信用證和 按金額循環信用證。
1、按時間循環的信用證是受益人在一定的時間內可多次支取信用證規定的金額。
2、按金額循環的信用證是信用證金額議付後,仍恢復到原金額可再次使用,直至用完規定的總額為止。
在按金額循環的信用證條件下,恢復到原金 額的具體做法有:
①自動式循環。每期用完一定金額,不需等待開證行的通知,即可自動恢復到原金額。
②非自動循環。每期用完一定金額後,必須等待開證行通知到達,信用證才能恢復到原金額使用。
③半自動循環。即每次用完一定金額後若干天內,開證行未提出停止循環使用的通知,自第×天起即可自動恢復至原金額。信用證
循環信用證與一般信用證的不同之處就在於:一般信用證在使用後即告失效;而循環信用證則可多次循環使用。
循環信用證的優點在於:進口方可以不必多次開證從而節省開證費用,同時也可以簡化出口方的審證、改證等手續,有利於契約的履行。
所以,循環信用證一般在等量分批均勻交貨情況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