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復發性卵巢惡性腫瘤的復發病因與遺傳、內外環境、治療方式等相關。
臨床表現
1.復發的部位絕大多數是在腹、盆腔及陰道殘端,少數轉移到肝、肺、腦、骨等。
2.自覺症狀消瘦、食慾減少、腹脹、腹痛、排便異常等消化道症狀,部分患者陰道出血。
3.腹膨脹,腸脹氣,可捫及包塊,或有胸、腹腔積液,個別患者因腸道受侵,以便血就診,盆腔檢查最為重要。尤其是肛診不能忽視,要仔細認真地檢查盆腔情況,有增厚結節或腫塊要詳細描述。
檢查
1.腫瘤標記物檢查
CA125是卵巢上皮性腫瘤比較敏感的腫瘤標記物,特彆強調動態觀察有助於判斷,復發初期CA125升高不太顯著。
2.影像學檢查
超聲檢查的價值不是很高,其準確性僅為60%左右,CT、MRI檢查可以明確病灶位置、臟器受累情況及推測手術的可行性。正電子發射斷層顯像技術提示盆、腹腔內異常高代謝病灶。
3.其他
腹腔鏡檢查、組織病理學檢查。
診斷
對卵巢癌復發的診斷應該做到定性、定位和分型,以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個體化治療。可根據臨床表現、症狀及以上檢查予以診斷。
治療
1.手術治療
二次手術治療復發卵巢惡性腫瘤的效果最重要的是取決於能否做到術後無肉眼殘留,因此正確的篩選合適的患者至關重要。篩選患者時應綜合考慮初次手術時殘餘癌的大小、既往化療情況、臨床緩解至復發的時間間隔、腫瘤復發部位、腫瘤組織學分級、術後有無敏感化療藥物可繼續化療,以及全身一般情況,和復發所致症狀對患者的影響等因素。符合以下標準的患者應考慮手術治療:①患者年齡≤75歲;②初次治療後緩解期≥6個月的患者;③孤立的可切除病灶;④無不可切除的腹腔外或肝轉移病灶;⑤無腸梗阻;⑥無臨床手術禁忌;⑦Karnofsky評分≥60;⑧患者同意且個人經濟上允許在手術恢復後套用化療或放射治療。
2.化療
對於復發卵巢惡性腫瘤,化療常常是首選的治療方法,具有重要的地位。
3.放療
放療僅適合局部病灶治療,且具有副作用,持續時間長,增加再次手術難度和併發症等缺點,故現已很少套用。放療在復發性卵巢癌治療中的作用主要是作為手術和化療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