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銘星

"1988年被省林業廳授予省級林業優秀財會人員稱號。 1995年被四川省總工會授予""四川省工會經費審查工作先進個人"" 稱號,1997年被四川省審計廳、人事廳授予""四川省審計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

基本信息

簡介

徐銘星 男,1941年5月出生,四川南江人。大專畢業。現任政協四川省寶興縣委員會副主席,四川省寶興縣審計局局長,寶興縣審計事務所所長,四川省林業會計學會理事,深圳深華工貿培訓中心顧問,雅安地區審計學會理事,省審計學會、省註冊會計師協會會員,省總會計師協會會員等。註冊審計師。註冊會計師。從事會計、審計工作30多年,先後擔任四川省寶興營林處、夾金山林業局、寶興縣審計局等單位會計、財務科長、副總會計師、局長等職務。在林業企業工作期間,搞好了會計核算和成本管理,建立了一套較完整的內控制度和定期經濟活動分析制度,組織實施了班組經濟核算,指標分解,層層考核,落實經濟責任制,使企業年年盈利,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受到上級的好評。撰寫了《淺論林業財務核算管理體制》(《林業財務與會計》1990)等文章;參加編寫了四川省林業廳組織的《四川省高山林區營林更新經濟核算試行法》、《四川省高山更新經濟核算》,作為省林業廳培訓班教材。多次受聘為省林業廳和雅安地區財政局等單位舉辦的各類會計培訓班講課,並受聘為省廣播電視中專校和省稅務學校雅安地區中專學歷教育輔導站寶興教學班講課,主要講授《工業會計》、《會計學原理》、《政治經濟學》、《珠算》等課程,培養了大批財會人員。1988年被省林業廳授予省級林業優秀財會人員稱號。在主持審計局和審計事務所工作期間,認真執行國家的經濟政策和財經法規,依法審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並親自擔任一些重大項目的審計組長或主審,對被審單位堅持"一審二幫三促進"的原則,積極幫助企業改進工作,嚴格財經紀律,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能,為財會事業、審計事業和經濟建設的發展做出貢獻。1995年被四川省總工會授予"四川省工會經費審查工作先進個人" 稱號,1997年被四川省審計廳、人事廳授予"四川省審計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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