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祥民[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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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祥民,1958年生,山東汶上人,歷史學、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現任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院長、教授。

人物經歷

1958年生,山東汶上人,歷史學、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

現任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院長、教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海洋大學海洋發展研究院研究員。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理事兼法律思想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山東省法學會副會長兼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山東省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海洋法學會常務理事等學術職務。浙江工商大學特聘教授。

曾任山東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中國海洋大學校長助理、法學院院長。

主要榮譽

1999年獲得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

2000年被聘為國家社會科學研究基金評審委員;

2002年獲得國務院特殊津貼;

2003年被評為山東省(首屆)“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山東高校十大優秀教師”、青島“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等稱號;

2005年獲得“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譽稱號。

主要作品

《中國古代正統法律思想研究》(獨著)、《古代刑罰與刑具》(獨著)、《文化基礎與道路選擇——法治國家建設的深層思考》(獨著)、《政體學說史》(合著)、《海洋環境的法律保護研究》(合著)等學術著作10餘部,主編《訴訟法學詞典》一部、“普通高等學校精編法學教材”(20卷)一套和其他教材多部,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文史哲》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百餘篇;論文多次被《新華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等轉載。多次主持並完成國家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項目和其他研究項目、山東省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等。獲得山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3項,其它省部級科研成果獎多項。

研究領域

徐祥民教授在法學研究的多個領域都有卓越的理論建樹,包括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法律史學、憲法學。而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是他近些年來的主要研究領域。他在這個領域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環境法學基本範疇和理論體系研究、海洋環境保護法、生態保護法和國際環境法的理論與實踐研究等等。

課題與項目

多次主持並完成國家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項目和其他研究項目、山東省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等。近年來的主要項目如下:

·中國海洋發展戰略研究

·生態文明與法制變革文庫出版計畫

·環境公益訴訟可行性研究

·渤海區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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