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財政局

徐州市財政局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徐州市財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徐政辦發(2002)3號)檔案規定,設立徐州市財政局,徐州市財政局財政集中支付中心業務上由國庫處負責指導,是財政部門審核、監督財政資金支付工作的延伸。主要任務是:配合國庫處建立和完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從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後財政資金的審核、支付和會計核算工作

基本信息

主要職能

(一)擬定和執行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實施巨觀調節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市與縣、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擬定財政、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政府公共財產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政策規定。
(三)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市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市級有關政府性基金;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的立項、審批及申報工作;參與全市治理亂收費、減輕企業和農民負擔工作。
(四)、提出地方性財政稅收立法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並審議上報地方性稅收法規、規章草案;根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管理退稅、稅收返還等項工作。
(五)管理市級財政公共支出;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管理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和非經營性外匯;制定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六)擬定和執行國有資產的政策、改革方案、管理辦法;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負責全市企業財務制度的制定和監管;負責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財產評估業務;管理、監督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市場。
(七)負責全市農業稅徵收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鄉鎮財政建設工作。
(八)管理市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制定和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和財務管理。
(九)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監管地方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企業的財務、資產。
(十一)負責研究、制定有關涉外財政政策;執行國家關於內債、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國債發行計畫,制定地方有關配套性政策法規;辦理國家債務的有關業務;負責全市世界銀行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及其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的財務管理。
(十二)參與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擬定並監督住房資金、國有土地出讓金收益財務管理和會計管理辦法。
(十三)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事業單位及行業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社會審計;組織實施和指導會計委派工作。
(十四)監督地方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法制建設和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五)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財務、安全、保密、信訪、接待、後勤等工作。
預算處
分析研究財政經濟形勢,擬訂財政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發展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編制匯總年度全市預算;承擔市直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承擔市財政與省財政結算、市對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和結算工作,落實市對縣(市)區和開發區的各類財政政策;貫徹執行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政策法規,牽頭承擔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牽頭負責綜合治稅工作。
國庫處
執行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承擔市級財政資金調度工作;分析全市預算執行情況,研究制定預算執行有關管理和考核辦法,並牽頭組織實施市級預算執行管理;匯總編制市級財政總決算和全市財政總決算;研究和完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統一管理市級財政性資金賬戶,指導全市財政性資金賬戶管理工作;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參與政府性債務相關管理工作。
基本支出管理處
負責建立市本級預算單位財政供養人員基本信息庫,對基本信息庫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負責市本級預算單位財政供養人員基本支出預算審核工作;負責市本級行政單位(公務員及參照管理單位)工資、津補貼發放數據日常審核及管理。
政府採購管理處
擬訂政府採購法規、政策;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研究並調整市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公開招標範圍的限額標準;承擔市級採購機關年度政府採購預算編制與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採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處理市級政府採購中的投訴事宜;對全市政府採購工作進行指導和信息統計分析。
綜合處
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制定全市非稅收入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審核、報批全市性和市級部門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彩票管理和罰沒收入收繳管理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參與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參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
稅政法規處
承擔稅務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稅收政策調整方案;承辦稅收政策的協調、銜接工作;監督稅收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開展稅收調查分析;管理稅收減免、退稅、稅收返還有關工作;擬訂地方性財稅立法計畫;組織起草、審核上報有關財稅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管理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財政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監督、協調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承擔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

領導分工

韓冬梅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預算處、人事教育處、國盛公司、市產權交易所
盛廷建同志,分管政府採購管理處、綜合處(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處)、工貿發展處、市政府採購中心、市珠算協會;
陳元民同志,分管農業處、基層財政管理處、農業發展基金管理辦公室、會計處、市財政會計教育辦公室(市中華函授學校)、市財政會計學會;
姚賓禮同志,分管國庫處、基本支出管理處、稅政法規處(行政許可服務處)、社會保障處、市財政支付中心、市註冊會計師協會(市註冊會計師協會秘書處),協助韓冬梅同志抓預算工作;
王忠沛同志,分管辦公室(信息處、信息中心)、行政政法處,協助韓冬梅同志分管國盛公司、市產權交易所,協助抓綜合治稅工作;
張曉光同志,分管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處、監督檢查處、監察室、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處;
陸新洋同志,分管金融處(市利用國外貸款工作辦公室)、教科文處,協助韓冬梅同志抓人教工作;
季洪志同志,分管經濟建設處、績效管理處、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地理位置

地址:新城區崑崙大道1號行政辦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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