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區財政局

徐州市泉山區財政局是區政府綜合管理全區財政收支、實施財政監督、參與對全區國民經濟進行巨觀調控的職能部門。

工作職責

其主要職責是: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有關方針政策,執行預算、財務、會計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本區的有關財政、財務制度、開支標準。

編制年度區級財政預(決)算並組織執行;綜合平衡財政收支,組織財政收入,籌集建設資金,管理和監督預算內外各項財政收支活動。

參與全區經濟活動的管理,參與基建投資、勞動工資、物價、經濟貿易、科技、教育、住房、社會保險等各項活動,制訂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資金使用的巨觀調控和監督。

負責全區非稅收入管理工作,績效評價工作;執行政府採購政策;負責全區公交、商貿、農業、文教、外經企業、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會計事務管理及財務人員培訓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行使國家賦予國有資產所有者的代表權、監督檢查權、收益權以及資產處置權。

監督地方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對策建議。

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 公 室

協調與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及人事年報工作,調查研究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狀況,擬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幹部教育、培訓規劃等工作;負責文電、機要、通信、檔案、保密、信訪、行政管理工作。

預 算 科

研究財政預算分配政策和預算管理改革,貫徹和落實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編制、審核、匯總全區財政預決算、區本級預決算,並組織財政預算的執行;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匯總審核區本級各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查批覆部門預算,管理預算指標,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項的審核報批;負責罰沒收入和專項收入的管理工作;執行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統一管理區級財政的應行開戶;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參與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和考核;負責管理審核稅收減免、退稅、返還等工作;審核和監督稅務部門的代征代扣手續費、各項稅收提成等;監督稅收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財政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把關工作;負責擬定財政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貫徹和落實政府採購法規、政策,研究擬定政府採購的中長期計畫;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編制區級採購單位年度購預算;建立政府採購資金和計畫台帳;處理區級政府採購中的投訴事宜。

科 教 文 行 科

研究提出行政、政法、教育、文化、計畫生育、科學、體育等部門的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及年度部門預算安排的建議;制定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財政支持項目的資金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審核有關部門、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貫徹執行有關社會保障的財政政策和財務制度;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算,負責社會保障基金監督管理;提出有關部門的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及年度部門預算安排的建議;負責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和軍隊移交地方離退休人員離退休經費。

圍繞公共財政和部門預算編制管理要求,研究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機制;負責制訂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負責制訂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指標和統一的評價標準,逐步建立完善的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標準體系;負責指導區級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組織部分區級財政重點支出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研究建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財政管理體制,研究制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制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辦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登記辦法,研究制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調配、處置和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的政策和制度;組織和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建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告制度,監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收益,實現資產的保全和有效配置。

綜 合 科

管理預算外資金,編制預算外資金收支與決算,貫徹制定預算外資金管理法規制度,組織有關預算外資金收入;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票據管理和資金專戶儲存;參與全區重大項目籌資及管理工作;負責預算外企業、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管理政府債務,並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財 政 監 督 檢 查 科

負責監督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對檢查出的問題和違紀款項依法進行處理和收繳;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對本級財政收入徵收部門收入徵收情況進行監督,監督局內各科室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情況。

會 計 科

管理會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的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負責會計執法檢查工作;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業務培訓、後續教育;負責全區會計職稱、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方面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管理、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會同有關科室監督預算的執行,檢查各項財政收入的徵收管理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

參與研究產業政策和企業改革政策,研究並實施國家與國有企業分配政策的改革;貫徹執行並研究改進國有企業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負責國有企業資產權屬的界定、登記、轉讓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國有企業的改制、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等有關實施工作;負責管理有關專項資金和補助經費;負責全區國有企業、商業、物資、三資企業及區屬集體企業等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負責全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中的有關工作;負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指標的制定,負責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產權登記等有關具體工作;負責評估項目的立項和確認;負責建立完善國有資產收益管理制度,編制國有資產本金預算。擬定清產核資的方針政策及有關制度和辦法,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工作。

農 業 農 稅 科

負責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水產、農機等企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貫徹農業財務管理制度;審報本級區屬單位年度預決算,彙編全區農口企事業決算,編報農發基金決算;管理支農專項資金、農業發展專項資金、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徵收防洪保全資金。

負責全區契稅的徵收管理;貫徹稅收政策、法規,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直屬單位

機構名稱:徐州市泉山區會計核算中心

機構性質:預算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職責範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採取"集中管理,分戶核算"的辦法,確定各單位賬套,設定會計賬戶,對各單位資金的收支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表;辦理各單位的工資、福利發放,現金收付,往來款項的收付以及其他收付事項;協助執行部門預算,按照財政部門核定的單位部門預算,審核和監督各單位的經費使用情況;加強資金管理,保證所管理資金的安全和完整;建立會計檔案及進行檔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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