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徐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經濟、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關係的綜合協調,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經濟結構最佳化的戰略目標及政策;統籌協調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綜合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及全市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加強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監測、預測與預警分析;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組織開展全市科學發展評價考核工作;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主要職責

機構職能一

(一)

(二)承擔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區域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依據職責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重大基礎設施等相關領域專項規劃和計畫;負責發展規劃之間的銜接以及發展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銜接平衡,負責有關發展規劃及計畫的審核、評估和管理工作。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負責有關專項改革方案與總體改革方案的銜接;研究並協調解決有關改革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與措施,引導民間投資方向;提出投資體制改革建議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和全市重點建設項目投資管理;統籌協調市政府各類投資資金的使用,提出資金年度規模和投向並納入投資計畫管理,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資金及投資項目監督管理制度,按照許可權負責審批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組織竣工驗收、後評價工作,按照許可權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投資項目,負責審核和轉報由國務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

(五)推進全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研究和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有關問題;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組織重大特色產業基地建設,指導協調和組織推進新興產業發展;負責安排重大工業和高技術產業建設項目,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新興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戰略、規劃及重大政策;負責綜合協調全市服務業發展工作,組織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交通發展戰略、規劃及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的發展;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負責石油、天然氣儲備、供應及行業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基礎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六)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綜合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政法、民政等領域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組織全市社會發展總體水平的評估,研究提出促進社會全面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改善民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有關工作。

機構職能二

(七)擬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總量平衡、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負責我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按照許可權核准、審批或審核轉報外商投資項目、借用國際金融組織及外國政府貸款等國外貸款項目、境外投資項目,負責審核轉報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開發區的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參與開發區設立審核和政策協調工作。

(八)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工作;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牽頭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糧食、食用植物油等儲備。

(九)牽頭負責全市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工作,組織擬訂促進區域發展的戰略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鎮(市)化發展規劃,協調城市(鎮)化過程的有關工作;負責地區經濟協作工作; 負責以工代賑工作; 負責組織我市參與長三角地區和對口支援、南北掛鈎及東西部合作工作。

(十)統籌協調全市資本市場發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研究擬訂重大項目投融資方案;綜合分析財政、金融政策執行情況,研究提出相關的政策建議;負責對企業債券融資活動實施監督,負責協調創業投資的發展,指導、協調證券和期貨市場建設;指導企業上市工作;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對全市證券、期貨市場進行監管。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節約型社會建設,負責全市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綜合協調工作,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規劃,統籌協調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境保護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起草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制定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和有關計畫、預案,協調國民經濟動員與經濟發展、國防建設之間的問題。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機構一

(一)辦公室(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行政許可服務處)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信訪、宣傳、接待、後勤、安全、信息化等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

(二)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有關發展、改革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發展改革方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和檢查;組織協調法規綜合性調研工作;承擔本部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

(三)發展規劃處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以及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建議; 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市級主體功能區規劃、區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的專項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專項等規劃;提出推進城鎮(市)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參與城鎮體系規劃、城市(鎮)總體規劃的審定工作。

(四)經濟綜合處

監測分析省內外及全市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預測、預警,提出相關措施建議;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收集、匯總全市經濟與社會發展預期調控目標和主要計畫指標執行情況;承擔市委、市政府目標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五)經濟體制改革處

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統籌有關專項改革方案與總體改革方案的銜接;研究並協調指導重點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推進完善市場體系的重大改革措施;根據市政府授權,參與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六)投資處(重大項目稽察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調控目標、投資計畫、資金來源和政策措施,承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的編制;研究提出投資體制改革建議;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和重點建設項目投資管理,承擔重大建設項目的檢查、監管、稽察、督促等工作;統籌協調市政府各類投資資金的使用,提出資金年度規模並納入投資計畫管理,提出資金投向並納入投資計畫管理,提出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及建設項目安排意見;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承擔市重大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七)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

研究擬定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提出利用外資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目標及政策;按照許可權核准、審批或審核轉報外商投資項目、借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等國外貸款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承擔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的審核、報批相關工作;承擔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指導、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開發區的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工作,參與開發區設立審核和政策協調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外貿發展戰略,負責重要商品進出口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承擔本部門日常外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徐州與外國友好城市間的經貿合作工作。

機構二

(八)經濟合作處 (市新亞歐大陸橋經濟合作辦公室)

承擔全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的編制並提出相關政策;負責組織、銜接、落實區域經濟發展、對口支援、蘇北發展和南北掛鈎有關事項;承擔我市參與長三角地區和市際間合作與發展工作;承擔新亞歐大陸橋區域經濟合作研究,承擔市新亞歐大陸橋經濟合作辦公室具體工作。

(九)農村經濟處

監測、分析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編制並組織實施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綜合協調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推進城鄉一體化、農業現代化相關政策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專項發展規劃、年度投資計畫;負責審核轉報農業、林業、水利、畜牧、禽業、漁業、氣象等方面的建設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生產資料的引導和調控工作;參與研究農村扶貧、開發工作。

(十)基礎產業處

牽頭擬訂我市重大基礎產業專項規劃,並銜接平衡有關專項規劃;研究提出全市基礎產業發展戰略和布局;參與編制市綜合交通運輸和郵政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重點項目計畫;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審核轉報基礎產業發展重大建設項目;統籌重大基礎產業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有關基礎設施建設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十一)工業處

綜合分析、協調工業發展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經濟發展戰略;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議;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有關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規劃戰略產業、支柱產業及重大生產力布局,組織重大特色產業基地建設;根據授權和分工,審核轉報由國務院、國家發改委或省發改委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參與審核境外投資項目;擬訂全市年度工業主要產品產量安排;研究擬訂稀土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及有關政策;牽頭負責工業方面中央和省各類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審核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做好經濟動員工作。

(十二)服務業處

研究擬訂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和綜合協調全市服務業發展,統籌服務業各主要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服務業發展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和重點建設項目規劃、計畫;負責協調、爭取、安排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以及扶持政策的落實工作;指導和組織服務業人才培訓,推進服務業品牌和標準化建設;承擔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機構三

(十三)高技術產業處

組織擬訂全市高技術產業發展、新興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的重點領域;統籌科技及信息化規劃的銜接平衡;組織實施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化和新興產業關鍵技術、成套設備研製開發和產業化示範工程以及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項目;指導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和高技術產業基地建設與管理工作,協同推進國家級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建設工作;審核轉報高技術產業項目和自主創新項目;管理歸口的高技術產業發展資金;積極推動高新技術領域的合作和交流;做好信息化相關工作,承擔科技成果創新和產業化工作,推動新興產業形成和發展。

(十四)能源處

擬訂能源發展戰略、年度計畫及產業政策;指導協調新能源的發展,指導協調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的發展;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牽頭編制政府性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專項發展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轉報由國務院、國家發改委、省發改委審批、核准的能源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石油、天然氣儲備、供應及行業管理工作;參與煤電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工作;參與電、熱價格的制定、調整和管理,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意見。

(十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應對氣候變化處)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戰略問題,承擔全市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經濟、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綜合協調環境保護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實施發展循環經濟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承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方面專項資金的組織、審核、申報與監督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全市節約型社會建設工作;承擔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擬訂我市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六)社會發展處(社會事業改革處)

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綜合協調社會事業各領域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轉報社會發展領域的投資類建設項目;安排社會發展專項資金;組織全市社會發展總體水平的評估,研究促進社會全面發展的政策建議,提出促進社會全面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社會事業領域改革和社會事業單位改革工作。

(十七)經濟貿易處

監測分析市場狀況,承擔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研究除工業產品外的重要商品的進出口計畫;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商品價格調控政策;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審核轉報流通發展重大建設項目;參與做好地方糧食、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儲備。

(十八)財政金融處

分析全社會資金運行動態;分析財政、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參與研究財政、金融體制改革問題;參與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資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監督企業(公司)債券融資活動;參與產業投資基金的有關工作;承擔價格協調工作;研究擬訂企業上市和資本運作的規劃、意見、政策,推進企業上市和資本運作;參與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工作,監督上市資金運用,引導資金投向。

(十九)組織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工作;組織開展本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委領導

臧曉鵬同志:主持市發改委行政工作。分管辦公室、組織人 事處。

田質林同志:主持市發改委黨務工作。

史先明同志:負責財政金融、經濟體制改革、行政審批、蘇北發展、經濟協作、法規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財政金融處、經濟體制改革處、市行政服務中心發改委視窗、經濟合作處、政策法規處。

錢 鋼同志:負責社會發展、發展規劃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社會發展處(市醫改辦)、發展規劃處。

劉國彭同志:負責重大項目和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服務業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投資處(基礎產業處、重大項目服務中心)、經濟貿易處(服務業處)。

劉秀梅同志:負責開放型經濟、資源與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

吳衛列同志:負責紀檢、監察、宣傳、統戰、信訪、機關黨務等方面的工作,協助抓好離退休幹部工作。分管監察室、機關黨委,協助分管人事處,聯繫市散裝水泥辦公室。

王宏燕同志:負責國民經濟綜合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市信息中心工作。分管經濟綜合處。

錢 宏同志:主持市工程諮詢中心工作。

范付業同志:負責農村經濟、委屬企業改制的善後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農村經濟處,協助分管辦公室。

和相見同志:負責工業經濟、能源、科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工業處(能源處)、高技術產業處。

直屬事業單位

(一) 徐州市工程諮詢中心(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正處級單位)

主要職能任務: 規劃諮詢: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區域生態建設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企業發展規劃、編制商業計畫書。工程諮詢: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提供評估諮詢、項目後評價、社會風險評價、項目前期管理等服務。環境影響評價: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環評報告表;環境風險預案,環保現狀評估;提供從立項到取得批覆全過程服務。安全評價: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危化品生產企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企業安全現狀評價;安全生產技術諮詢與服務。節能評估:編制建設項目節能分析專篇、節能評估報告;提供能源審計。清潔生產:提供清潔生產審計、技術諮詢等服務。

(二)徐州市信息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二級局,副處級單位)

主要職能任務:用現代化手段為我市各級黨政機關和經濟部門提供信息服務,為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組織協調全市信息資源的開發、管理和利用,指導全市信息工作。

下屬單位:江蘇淮海信息市場管理處(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副科級單位)

(三)徐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正科級單位)

主要職能任務: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發展散裝水泥的監督管理;負責貫徹執行發展散裝水泥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促進散裝水泥發展的目標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按照規定徵收、使用和管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負責散裝水泥工作的宣傳培訓、信息交流、統計和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市預拌砂漿企業的備案和技術指導;對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的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負責本級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和上級散裝水泥管理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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