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發展
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350號)規定,經徐州市委、市政府批准,於 2002年9月組建成立的, 2003年1月正式運行;為直屬徐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事業單位;負責對徐州市行政區域內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各行業的單位和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進行管理的公眾資金經營管理機構。 市公積金中心機關內設辦公室、法規宣傳處、組織人事處、歸集管理處、提取管理處、貸款管理處、計畫財務處、稽核監管處、信息網路管理處 9個職能處室, 2007年增設中心營業部;並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分別在豐縣、沛縣、銅山縣、邳州、新沂市、睢寧縣、賈汪區、翟山設立8個管理部,各管理部和中心實行統一制度、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具體負責各責任區域內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多次被江蘇省建設廳授予“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先進單位”、“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歸集業務示範單位”和“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貸款業務示範單位”,邳州管理部、新沂管理部分別被授予“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優秀管理部”。
職能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徐編髮 [2002]71號檔案規定,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職能為:(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中心行政事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對外聯絡及接待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和安排,督促檢查會議決議事項的實施;負責重大事項的催辦、查辦;負責中心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機關處室文稿的審核;負責機關公文處理、文印、印章管理、文書檔案管理、保密、信訪、辦公用品管理、車輛管理、辦公樓管理;負責落實、協調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和布置的有關工作;協助法規宣傳處安排宣傳、培訓計畫和文體活動等;指導中心各處室、管理部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人事處
負責中心的幹部隊伍建設,做好乾部的培養、教育、培訓、考核管理中的具體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的要求,做好乾部的任免、考核、以及中心中層幹部的考察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政審工作。負責中心職工的隊伍建設、人員培訓、繼續教育的組織落實工作。負責做好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和專業技術職務報考及評聘的具體工作;承辦工人技術等級的報考、考核及聘用工作;承辦中心年度綜合考核和獎懲事宜。負責人事檔案的歸類、規範、清查、整理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工作人員的錄用、調配、調入、調出等工作並辦理相關手續;負責中心職工的檔案工資核定工作;負責工資的調整和晉級工作以及辦理職工工資的日常變更事宜;負責黨務、幹部、人事、檔案工資等方面的統計工作;負責人事年報的填報工作;協助做好工會、共青團、婦女等工作;負責做好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歸集管理處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及歸集檔案的立卷、歸檔;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情況,受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情況的查詢;負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開戶、分戶、緩繳、變更及註銷登記的審核;負責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轉移、封存及銷戶審核;負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的調整;負責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依法督促單位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負責對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的質量監督、檢查;協助計畫財務處做好罰款賬務的處理;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提取管理處
負責研究擬定住房公積金提取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情況;負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資格審查及審批;負責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檔案的立卷、歸檔;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貸款管理處
負責研究擬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資格審查、審批和貸後管理;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檔案的立卷、歸檔;負責對受委託貸款銀行、擔保公司的檢查、監督及考核;負責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信用制度;負責對逾期貸款的催收;協助資產保全處處理逾期貸款的法律訴訟;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規宣傳處
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和理論學習;負責擬訂宣傳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公積金政策性檔案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的審核;協助歸集、資產保全等處室做好行政執法和法律訴訟工作;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處(資產保全處)
負責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財務收支預決算和管理費用預決算;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和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負責住房公積金核算;負責住房公積金保值和增值;負責機關和各管理部的財務工作;負責財務檔案的立卷、歸檔、管理;負責對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進行審查和考核;負責本中心財務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管理工作;負責資產保全信息的採集和分析;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資產保全業務經營規劃和經營策略;負責組織實施經營性不良資產、抵債資產的經營、盤活和處置;負責辦理住房公積金使用過程中的法律訴訟;負責本中心法律文書的審核;負責資產保全檔案的立卷、歸檔;協助歸集管理處做好住房公積金的行政執法工作;協助提取貸款管理處做好住房公積金支取和貸款的審查工作;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稽核監管處
對中心各項內控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財務等業務工作進行內部審計稽核;負責中心處室和管理部年度綜合目標的考核和考評工作;對管理部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受委託銀行、擔保公司承辦住房公積金有關業務和相關手續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受理民眾的業務信訪和服務投訴以及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法規行為的調查、稽核及執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網路管理處
負責對管理部的指導、檢查、監督、管理和考核;負責管理部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檢查落實;協助歸集、提取、貸款管理處做好管理部住房公積金的歸集、調整、提取、貸款工作;協助做好資產保全工作;協助法規宣傳處做好管理部的住房公積金宣傳工作;協助計財處做好管理部的計算機網路建設及財務管理工作;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管理部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等公積金各項工作,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