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2003年3月24日, 宿遷市機構編制委員會
下文成立宿遷市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撤消各縣區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分別設立管理部,併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目前為1中心下轄5個管理部,全市住房公積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制度,統一核算。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的規定,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職能為:(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