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勤指揮所
正文
戰時組織實施後勤指揮的機構和場所。通常在團或相當於團以上的部隊建立。它由後勤指揮員和有關部門、加強部隊、 分隊的必要人員組成,並配有通信、 警衛、運輸等部隊、分隊。後勤指揮所分基本指揮所、預備指揮所和前進指揮所:①後勤基本指揮所,是實施後勤指揮的中心,由後勤指揮員率必要人員組成。②後勤預備指揮所,一般在戰略、戰役後勤中建立,由後勤副指揮員率必要人員與基本指揮所同時組成,在基本指揮所轉移或遭敵破壞時接替進行指揮。③後勤前進指揮所,為加強某一作戰方向的後勤指揮,由基本指揮所派出精幹人員組成。海、空軍部隊後勤指揮所分別建立在艦艇基地和航空兵基地(場站)。後勤指揮所視作戰需要可建成永備指揮所或野戰指揮所。永備指揮所有固定的設施和堅固的防護工事。野戰指揮所有簡易的設施,有的建在裝甲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上,跟隨部隊快速機動。後勤指揮所的配置應適應作戰需要,通常位於便於指揮的適中地點,並考慮與上下級指揮銜接、交通方便、安全隱蔽、便於組織通信聯絡。指揮所開設的時間、地點和轉移,由軍事指揮員確定,或由後勤指揮員提出建議,經本級軍事指揮員批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