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他事事率先垂範,狠抓精神文明建設,1997年縣局被國家儲備局評為全國糧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他堅持執行黨的政策,正確處理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業務的關係,既收好、管好國家糧食,又大膽開拓經營,在糧食企業普遍虧損的情況下,年創多經利潤200餘萬元。他堅持勤政廉政不受禮.嚴格執行招待“五不準”制度,堅持下點吃工作餐,使全系統年招待費用率控制在3.1%以內,較上年下降3%,他自己手機帶頭按規定作價購買,促使全系統共處理、收繳、停用手機15台,電話機57台,月平均節約費用6000餘元。
主要成就
他帶頭放棄休息時間,全年放棄節假日50餘天,還經常晚上加班加點,從未拿過分文加班費;帶頭支農、扶貧幫困,縣局被縣政府評為先進後盾單位。他帶頭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被縣政府給予記三等功獎勵,省糧食局授予他“五好”職工標兵光榮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