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2016年12月27日,河南台前縣下發《台前縣推動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建設“德美台前”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以及《台前縣農村紅白事標準參照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簡稱《指導意見》)等檔案,對紅白事的彩禮、酒席等標準提出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倡喜事新辦,提倡簡化婚前程式,簡約訂婚、結婚形式。要求進行彩禮控制,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提倡“不要房、不要車,自己家業自己創”的自強創業觀,摒棄因婚借貸、婚後還賬尤其是讓老人背賬還賬陋習。彩禮總數控制在6萬元以內。
此外,《指導意見》還規定,喜宴酒席控制在10桌以內,車輛總數控制在6輛以內。檔案強調,《指導意見》的規定為當前最高標準,各地標準高於此標準的,按照此標準執行。
目的
《指導意見》在網路上傳播開來後,迅速引起了廣大網友的熱烈討論。2017年1月3日,台前縣文明辦副主任李宏偉透露了檔案出台的初衷。現在的農村婚嫁,農民彩禮等負擔很重,在台前縣,有的婚禮花得多的有三四十萬元,有的家庭條件不怎么好的,孩子結一次婚,傾家蕩產,還需要借貸。一些條件比較好的家庭,想著給孩子辦好點,彩禮給得高家裡有面子。但這樣的行為,把攀比之風帶了起來,很多家庭因無力承擔而返貧,條件差的甚至還要借錢娶媳婦,村民對此早就有些看法。
中央電視電話會議過後,縣領導對這一塊民生問題的解決也比較重視。後來他們參照山東那邊的標準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這個《實施方案》和《指導意見》。《實施方案》於2017年1月1日開始施行,縣裡已經召開過動員會,各鄉鎮已經在部署落實。下一步會依靠把這些標準納入村規民約,健全紅白事理事會進行管理。不過,這只是指導性的東西,並沒有強制性。
背景
現實生活中,彩禮已經成為了一大負擔。在有的農村,雖然也不富裕,可是彩禮卻到了天價的層面,要車子,要房子,還要要票子,彩禮動不動就是10萬元,20萬元,甚至是“按斤稱”。在蘇北這一代就有“萬紫千紅一片綠”的說法,意思是一萬張5元的鈔票,一千張100的鈔票,一大片50元的鈔票,這算下來就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在農村之中,能夠輕鬆拿出“萬紫千紅一片綠”的家庭並不多,如此沉重的彩禮負擔,直接造成了“一夜返貧”現象的出現,讓很多家庭因此步入人生困境。
不僅如此,還導致了各類惡性案件的發生。一些家庭因為拿不起彩禮,而只能眼睜睜看著愛情“勞燕分飛”,為此而出現的惡性案件不斷。2015年,江蘇豐縣一位小伙子就因為彩禮糾紛,殘忍的殺害了女友和女友的父母。也是在2015年,某地一位小伙子在父母拿不出彩禮的時候自殺了。
觀點
政府出台彩禮指導價的新聞一出,立即引起了熱議。在網路之上也形成了兩大陣容。一方認為,政府的初心是好的,但是逾越了許可權,政府沒有權力約束彩禮的數量。一方認為,政府的“彩禮指導標準”是現實的需要,無論窮人或者是富人,都一視同仁了,彩禮最多不能超過6萬元。
支持
彩禮給出“指導價”,是對時下婚喪事鋪張浪費、大操大辦之風的有力糾正,其必將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強大的社會效應。結婚生子確實是人生大事,辦得風光體面些是每個家庭的良好願望,這個無可厚非。但辦好這些事情,應該有一個預設前提,那就是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婚姻生活的好壞,不在於花費的多少,更重要的是夫妻雙方要有共同的生活理想。婚禮的操辦,能夠表達出喜慶的氛圍即可,關鍵還在於夫妻雙方婚後的發展。如果為了辦婚禮而四處舉債,超出了家庭本身實際的支付能力,又怎么能談得上幸福。彩禮給出“指導價”值得推廣。雖然只是個別縣域出台了相關檔案,但在不遠的將來,希望其會在全國各地落地生根。雖然目前個別民眾仍然對這個“指導價”有不同的看法。但我們不妨從城市到鄉村,從黨員幹部到一般民眾逐步鋪開。從長遠來看,這是精神文明建設的大方向,那種大操大辦、的婚姻陋俗,必須要被文明、健康、節儉的新風尚所取代。
反對
結婚給多少彩禮、辦多少酒席,畢竟是個人事務。政府出面制訂相關標準,必然面臨兩方面的問題,一是合法性,二是可操作性。當地的彩禮“指導標準”只是指導性的東西,並沒有強制性。下一步會依靠把這些標準納入村規民約,健全紅白事理事會進行管理。我們知道,很多陋習都非常頑固,否則也不會成為痼疾。如果只是指導,卻缺乏有效的約束性,總會有人不當回事,繼續我行我素。
即使將其納入村規民約,也存在一些障礙。村規民約是村民在實施村民自治時,依照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村實際,為維護本村的社會秩序、社會公共道德、村風民俗、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制定的約束規範村民行為的一種規章制度。因此,村規民約必須遵循法定程式,尊重村民集體意願,經過民主程式方能制定,否則便不具備合法性。
即便村規經過了相應的程式、得到了村民的認可和通過,其法律效力也不是無限的,也須受到限制。最基本的原則是,村規內容必須合法,不能與國家現行法律有衝突,不得含有侵犯村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等合法權利的內容。給多少彩禮、擺多少酒席,嚴格來說都是公民的個人權利,只要花的是自己的錢、沒有影響到其他人的合法權益,誰都無權干涉。哪怕是村規,也無權強制規定。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婚喪大操大辦,是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但如何解決,卻考驗著地方政府的執政智慧和法治觀念。
熱議
星星:俺們那兒彩禮說法還有很多,一般有訂金萬里挑一(10001元)、結婚再拿六六大順(66000元)、九九歸一(99000元)等,感覺壓力山大。
喵草莓826:我們那邊似乎沒那么多說法,結婚一般就要求兩方給孩子們在市區買房買車,再拿個8萬到10萬元,給新人結婚用。現在結婚都是兩廂情願的事,真心相愛一個戒指就能搞定的事,為什麼非要搞得傾家蕩產呢?
我炒雞炒雞帥a:按照“三斤三兩”“萬紫千紅一點綠”這種習俗,彩禮在10萬到20萬元,太嚇人了……結婚花費幾十萬,結婚後夫妻倆還一輩子,值嗎?
王倩小六六:確實應該控制一下,有個限度,現在娶媳婦動輒幾十萬,相愛的人就是裸婚也一樣很幸福!
大沫沫:聽起來不錯,不過恐怕實施起來有難度,現在年輕人很多都在外打工,談婚論嫁又不是只在一個地方,怎么可能控制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