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鼎丞(1898~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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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西紅軍和蘇區創建人。1898年12月生於福建省永定縣金砂鄉西湖寨。早年曾任國小教員。1927年 5月率本鄉農民參加廣東大埔暴動,不久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8月,被派回家鄉,建立中共組織,領導民眾鬥爭,組織民眾武裝。1928年6月領導永定縣農民武裝暴動,建立蘇維埃政府,進行土地革命,並組成一個營的紅軍部隊,他任營長。後任中共閩西特委組織部部長、閩西暴動委員會副總指揮、閩西工農紅軍第 7軍第19師第57團團長。1929年春,參加領導地方武裝配合毛澤東、朱德率中國工農紅軍第4軍入閩作戰。同年7月,任中共閩西特委軍委書記、第4軍第4縱隊黨代表。參加中共第四軍第九次代表會議(古田會議)後,率部轉戰贛南、粵東北,反擊國民黨軍“會剿”。1930年9月任閩西蘇維埃政府主席,12月任閩粵贛邊紅軍學校政治委員。1931年11月被選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兼土地人民委員。1932年3月任福建省蘇維埃政府主席,組織領導擴大紅軍、支援前線和發展生產等工作。在“左”傾冒險主義領導者開展的反“羅明路線”鬥爭中,堅持實事求是,支持正確意見。1934年1月,被選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同年10月第一方面軍主力長征後,任閩西南軍政委員會主席,同鄧子恢、譚震林等一起,領導軍民堅持了極其艱苦的三年游擊戰爭,挫敗國民黨軍多次“清剿”,保存了革命力量。抗日戰爭爆發後,他任新四軍第2支隊司令員,8月率部進入蘇南地區,與陳毅率領的第1支隊一起,開闢以茅山為中心的抗日游擊根據地。1939年5月赴延安,後入中共中央黨校學習。1941年曾被任命為新四軍第7師師長(未到職)。1943年2月任中共中央黨校第二部主任。抗日戰爭勝利後,任華中軍區司令員。1946年7~8月間,參與組織蘇中戰役,領導支援前線工作。同年10月率部到山東。1948年調任中共中央華東局常務委員、組織委員會書記,負責黨的工作和民眾工作。1949年上海解放後,組織華東隨軍南下工作團,並率領該團南下福建。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共福建省委書記兼省人民政府主席、福建軍區政治委員,領導福建海防建設。1953年起歷任中共中央華東局第四書記,華東行政委員會副主席,中共中央組織部第一副部長。1954年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曾被選為中共第七至第十一屆中央委員,第四、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1981年12月16日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