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瑰[南朝齊官吏]

張瑰[南朝齊官吏]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張瑰,字祖逸,吳郡吳人也。祖裕,宋金紫光祿大夫。父永,右光祿大夫。曉音律,宋孝武問永以太極殿前鐘聲嘶,永答"鐘有銅滓"。乃扣鍾求其處,鑿而去之,聲遂清越。在南北朝時期齊梁為官,主要擔任太子舍人,中書郎,驃騎從事中郎,司徒右長史,輔國將軍,吳郡太守,義成縣侯,太常,散騎常侍,光祿大夫等職位。於天監四年卒。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南北朝劉宋時期

瑰解褐江夏王太尉行參軍,署外兵,隨府轉為太傅五官,為義恭所遇。遷太子舍人,中書郎,驃騎從事中郎,司徒右長史。初,永拒桂陽賊於白下,潰散,阮佃夫等欲加罪,太祖固申明之,瑰由此感恩自結。轉通直散騎常侍,驍騎將軍。遭父喪,還吳持服。

南北朝蕭齊時期

授輔國將軍、吳郡太守,封瑰義成縣侯,邑千戶。

世祖即位,為冠軍將軍、鄱陽王北中郎長史、襄陽相、行雍州府州事,隨府轉征虜長史。四年,仍為持節、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司州之隨郡軍事、輔國將軍、雍州刺史,尋領寧蠻校尉。還為左民尚書,領右軍將軍,遷冠軍將軍、大司馬長史。十年,轉太常。自陳衰疾,願從閒養。轉年,轉散騎常侍、光祿大夫。頃之,上欲復用瑰,乃以為後將軍、南東海太守,秩中二千石,行南徐州府州事,又行河東王國事。到官,復稱疾,還為散騎常侍、光祿大夫。

鬱林即位,加金章紫綬。隆昌元年,給親信二十人。鬱林廢,朝臣到宮門參承高宗,瑰托腳疾不至。海陵立,加右將軍。建武元年,轉給事中、光祿大夫,親信如故。月加給錢二萬。二年,虜盛,詔瑰以本官假節督廣陵諸軍事、行南兗州事,虜退乃還。

高宗疾甚,防疑大司馬王敬則,以瑰素著幹略,授平東將軍、吳郡太守,以為之備。及敬則反,瑰遣將吏三千人迎拒於松江,聞敬則軍鼓聲,一時散走,瑰棄郡逃民間。事平,瑰復還郡,為有司所奏,免官削爵。永元初,為光祿大夫。尋加前將軍,金章紫綬。三年,義師下,東昏假瑰節,戍石頭。義師至新亭,瑰棄城走還宮。

南北朝蕭梁時期

梁初復為光祿。天監四年卒。

主要成就

升明元年,劉秉有異圖,弟遐為吳郡,潛相影響。因沈攸之事起,聚眾三千人,治攻具。太祖密遣殿中將軍卞白龍令瑰取遐。諸張世有豪氣,瑰宅中常有父時舊部曲數百。遐召瑰,瑰偽受旨,與叔恕領兵十八人入郡,與防郡隊主強弩將軍郭羅雲進中齋取遐,遐逾窗而走,瑰部曲顧憲子手斬之,郡內莫敢動者。獻捷,太祖以告領軍張沖,沖曰:"瑰以百口一擲,出手得盧矣。"即授輔國將軍、吳郡太守,封瑰義成縣侯,邑千戶。太祖故以嘉名錫之。

軼事典故

高宗疑外蕃起兵,以瑰鎮石頭,督眾軍事。瑰見朝廷多難,遂恆臥疾。瑰居室豪富,伎妾盈房,有子十餘人,常雲"其中要應有好者"。建武末,屢啟高宗還吳,見許。優遊自樂。或有譏瑰衰暮畜伎,瑰曰:"我少好音律,老而方解。平生嗜欲,無復一存,唯未能遣此處耳。"

史籍記載

《南齊書 卷二十四 列傳第五》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