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新明[前山西首富]

張新明[前山西首富]

張新明(1963年10月-),小名“二漢”,山西省古交市人。金業集團董事長,曾是山西首富。號稱“三晉第一煤老闆、山西賭王、山西地下組織部長”。媒體稱其“涉黑、唆使殺人、騙貸、洗錢、巨額賭博、行賄、偷稅,甚至操縱司法買官賣官”。2014年8月4日,張新明被中紀委帶走調查,後來導致許多山西高官接連落馬,包括於8月23日被調查的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陳川平和山西省委常委、秘書長聶春玉,張新明因此有了新的外號“省部級高官殺手”。

基本信息

簡歷

張新明張新明

張新明,1963年10月出生於山西省古交市河口鎮吾兒峁村 。

20世紀80年代後期,張新明國中畢業後,便到當地礦上工作,他下過煤窯,拉過平車。90年代中開始。20歲前後第一次娶妻,之後便出了古交市外出闖蕩。

1992年,張新明通過關係掛靠到河北廊坊的某部學院,在太原成立了某部學院山西經營總公司。

1995年,張新明成立了山西華北黃金實業公司,專門做煤炭的鐵路運輸生意。此後,他又成立了“山西金業物貿有限公司”,是金業集團前身。在此期間,張新明不僅挖到了第一桶金,更重要的是,張新明開始積累廣泛的人脈關係,這為張新明家族日後發展打下了基礎。

2002年年底,焦化廠投產,正趕上了山西焦炭的黃金時期。2003年,張氏家族建成了5條裝車線,3.8公里長的鐵路專用線,開始陸續投入使用。此外,張氏還有數個煤礦、運輸公司、洗煤廠以及房地產開發公司。

隨著中國反腐和打黑力度的加大,2009年開始,紀檢和公安部門不斷在調查其涉黑和煤焦領域腐敗問題。張極度恐慌,2010年,張將金業煤焦化集團以100多億賣給了香港華潤電力,並極力向境外轉移資產。

2010年9月:因偽造護照、非法越境,張新明被河南省公安廳懸賞500元網上追逃;

2011年8月:張新明向警方自首;

2012年5月11日,張新明在北京登報痛斥網路謠言,稱自己一直在正常處理公司業務,並沒有“跑路”“失蹤”“被抓”;

2014年8月:傳張新明因涉嫌涉黑、洗錢等問題,被警方帶走。

人物事件

其在華潤收購案中獲利

2010年2月,華潤集團控股的上市公司華潤電力通過旗下山西華潤聯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同金業集團簽訂協定,成立太原華潤煤業有限公司,並收購金業集團的資產包。同年5月31日,太原華潤與金業集團簽訂了資產轉讓協定,整體作價117億元。

2013年7月,宋林被舉報,稱宋林等華潤集團高管在對山西金業的百億併購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數十億元國資流失。
張新明在此案從這筆交易中套現百億。

張曾因非法拘禁被罰

2013年3月,張新明靠私采濫挖、黑社會敲詐和倒賣煤炭資源發家。

2010年,公安部曾接到過有關張新明的涉黑舉報材料,並派特偵組赴山西調查,但後來太原市公安局得出結論稱,“調查結果與舉報內容不符,無涉黑行為等事實”,僅以舉報中一起非法拘禁案件對張新明處以500元罰款。

2010年,因偽造護照、非法越境,張新明被河南省公安廳網上追逃。後張新明去河南自首並接受了處罰。

金業集團資產包內的三座煤礦,主要證件屬於無效證件,宋林涉嫌在該筆交易中放水。

已與官場不相往來

2014年5月底,張新明主動約見了新京報記者,歷時近3個小時的受訪中,張新明回應了外界對交易標的的質疑。張新明稱:與宋林並不熟悉,金業資產包不存在問題,與太原華潤的合作被邊緣化,早已與官場不相往來。

“多面”張新明

張新明被認為與山西多位高官關係密切,有“太原第二組織部長”之稱。

山西首富

張新明曾連續數年登上胡潤富豪榜福布斯富豪榜,2005年排名山西首富。

2010年,張新明以31億元身家躋身胡潤百富榜,並擔任山西省十屆人大代表,被評為山西省優秀民營企業家。

與時任太原市委書記申維辰

申維辰此前擔任中宣部副部長,更早以前,申曾任山西省委常委、宣傳部長和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在奉調北京之前,申一直在山西工作,在多個崗位任職長達30餘年。
有訊息人士透露,申的事發與其任太原市委書記期間的多宗土地開發有關,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申的訊息之前,山西太原已至少有一名房地產富豪被帶走調查。另據媒體4月17日報導,張新明為巴結申維辰,曾一次斥資500萬元人民幣贊助與申關係曖昧的女歌手的演唱會。

締造“黑金帝國”

張新明發家後,公司規模日益龐大,為使其更快更方便地攫取巨額財富,張開始編織一張巨大的黑金網路,締造成一座俯瞰太原乃至整個山西權力系統的黑金帝國。

二奶三奶爭寵動刀 判死緩刑出獄任改

20歲前後第一次娶妻,90年代中期,張新民發跡後,並離婚再娶。張第二任妻子李艷清雖是護士,但家裡在鐵路上“有很深的背景”。而後,張新明又認識了時任太原市鐵路分局分管貨運業務的副局長唐萬勛,對其言必稱“唐叔唐老”。通過第二任妻子和唐萬勛在車皮計畫方面的幫助,張新明的煤焦發運事業蒸蒸日上。

日月變遷,人走茶涼,李艷清容顏不再,唐萬勛也已退休,而張新明則再抱新歡,對舊時的“唐叔唐老”也不再搭理。

李艷清好賭,曾在外欠下數十萬賭債,找張新明求援未果,李便對其新歡財務處女職員倪燕萍懷恨在心。隨後,李艷清雇凶將倪燕萍刺傷,據稱當時“連腸子都流出來了”。張新明聞訊大怒,即刻動用關係出警將李艷清及兇手抓獲並審判。案件審理可謂“神速”,行兇者不日即被槍斃,李艷清獲死緩。

隨後,李艷清大姐李艷梅向上級法院申訴,無疾而終。最終,在周圍朋友的勸解下,張新明念及夫妻之情,將李艷清由死緩“改判”無期,再由無期“改判”為有期徒刑4年放了出來。1999年,張新明離婚再娶第三任妻子、比其小9歲的倪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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