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飛[湖北全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張文飛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律系,現任湖北全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律系

現任湖北全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以 下 機 構 設 立 於 該 律 師 事 務 所:

▲ 湖 北 省 法 學 會 民 商 法 專 家 咨 詢 委 員 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吳漢東、武漢大學博士生導師余能斌等等權威法學專家對疑難問題分析論證)

▲ 武 漢 仲 裁 委 員 會 法 律 部(武漢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接受房地產、經濟契約等仲裁事宜的立案指導工作)

▲ 武 漢 市 台 商 投 資 企 業 聯 合 會 法 律 咨 詢 部

該 律 師 及 其 律 師 事 務 所 介 紹:

▲ 常年擔任多家公司及企業的法律顧問,不僅僅在發生糾紛、損失後提供訴訟救濟,更提供防範風險發生的保障措施及規劃,有效避免了損失和糾紛的產生;

▲該所律師團曾成功主持內蒙伊利、湖北幸福等集團的上市及股份制改造,對房地產、仲裁、銀行、金融證券、經濟契約、股份制改造、公司上市及刑事等領域有著豐富的經驗;

▲ 參與審查修改美、日、英、法、台、港、澳來武漢投資契約千餘件,積極協助武漢市人民政府草擬制定外商投資條例實施細則;

▲ 代表電力部門參與對日本著名電器公司談判,對葛洲壩電廠剛剛投入使用的一台日產的巨型變壓器發生爆炸以不是中方責任為談判基調,運用有理有節的談判策略獲得日方全額賠償;

▲ 組織協調了鄂、豫、贛等六大電廠拒付煤炭質價不符價款案取得勝訴,糾正了長期以來煤炭供貨質價不符只能索賠,不能拒付的錯誤觀點;

▲ 代理中外合資榮澤公司因中方股東自身所欠債務負連帶責任案,提出合資企業對投資方自身的債務不應承擔連帶責任的觀點,抗訴至省高院,反敗為勝;

▲ 針對省政府對一大型企業與一大學發生近千畝土地糾紛作出的行政決定中有關違反法律規定的部分,代表企業申請行政複議,在國家規定省政府作出的行政決定,仍只能由省政府自行複議的情況下,獲得重大變更的複議結果,有效地維護了大型企業的合法權益;

▲ 成功地為涉嫌走私偽造貨幣數額巨大的兩名台灣居民辯護,一名無罪釋放,一名從輕處罰,在海峽兩岸取得良好影響;

▲ 辦理了一起管轄涉及海峽兩岸三地的台商投資糾紛,運用嫻熟的調查技巧,逐一戳穿不法港商的騙局,獲得全勝;

▲ 武漢新漢塑膠廠發生廠長換屆風波,組織專家、律師研討論證,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兩次熱播,引起了國務院領導的高度重視;並多次受邀在新聞媒體中就不同法律問題和案件進行點評與探討;

▲ 發表律師業務論文百餘篇,參與編寫《市場經濟法新編》(中國經濟出版社出版),與民法學家李靜堂合作主編《國家民商事法與台灣相關規定比較》(九州出版社出版),獲得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事專業委員會學說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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