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1日晚8時許,嘉興市區一路口,一輛汽車與一輛機車發生輕微刮擦,車上的人開門下車時,恰好碰到了在路上閒逛的四川安岳人蔣某和譚某,雙方發生激烈爭吵。在一旁的機車駕駛員徐某上前勸阻,稱你們打架,我可要報警了,邊說邊掏出手機。誰知,蔣、譚二人拔出尖刀就朝徐某大腿捅去,隨後拔腿便逃。見此情形,剛好路過的張康傑立即追了上去。追趕中,惱羞成怒的歹徒拔出尖刀刺向張康傑。尖刀刺中了張康傑的胸口,歹徒奪路而逃。受傷後的張康傑仍跌跌撞撞繼續追趕,最後終因氣力不支而倒地。
隨後趕到的民警迅速將張康傑送到醫院搶救。經檢查,尖刀正好刺進張康傑心臟部位,醫生立即為他實施了手術。雖經醫務人員全力搶救,但張康傑仍因傷勢過重,在昏迷了整整25天后,於6月26日凌晨1點47分,永遠離開了我們。犧牲時年僅22歲。
被追授為“革命烈士”、“浙江省見義勇為勇士”、 “浙江青年五四獎章”、“嘉興市勞動模範”、“嘉興市首屆道德模範”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