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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居正
出版社:中國華僑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9-3-1
ISBN:9787802228108
內容簡介
《張居正講解四書》(原名《四書直解》)是明朝萬曆年間的內閣首輔張居正連同翰林院講官等人專門寫給當時的小萬曆皇帝朱翊鈞(明神宗)一人讀的。該書曾在明朝年間得到刻印,根據記載,“1651年張居正所注《四書》再次付梓,題《張閣老直解》。吳偉業在為這部書所作的序中談到張居正給孩提時的萬曆皇帝當老師時。充滿羨慕之情,”(吳偉業(1609-1672),字駿公,號梅村,江蘇太倉人:明崇禎四年進士,官左庶子。弘光朝,任少詹事。入清順治時,官國子監祭酒,以母喪告假歸里。)
康熙年間,內閣學士徐乾學(徐乾學,字原一。號健庵,崑山(今屬江蘇)人。康熙九年進士,官內閣學士,刑部侍郎。)又將此書翻刻。該刻本至今在民間依舊有流傳,可見該書當時影響之大。
徐乾學評道:“蓋朱注以翼四書,直解有所以翼注。”
康熙帝在讀此書後如此說道:“朕閱張居正尚書四書直解,義俱精實,無泛設之詞,可為法也。”
作者簡介
張居正,漢族,字叔大,少名白圭,號太岳,諡號“文忠”,湖廣江陵(今屬湖北)人,又稱張江陵,明代政治家,改革家,中國歷史上最優秀的內閣首輔,明代最偉大的政治家。 張居正5歲入學,7歲能通六經大義,12歲考中了秀才,13歲時就參加了鄉試,寫了一篇非常漂亮的文章,只因湖廣巡撫顧轔有意讓張居正多磨練幾年,才未中舉。16歲中了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23歲中進士,由編修官至侍講學士令翰林事。隆慶元年(1567年)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隆慶時與高拱並為宰輔,為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萬曆初年,與宦官馮保合謀逐高拱,代為首輔。當時明神宗年幼,一切軍政大事均由張居正主持裁決,前後主政10年,實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收到一定成效。他清查地主隱瞞的田地,推行一條鞭法,改變賦稅制度,使明朝政府的財政狀況有所改善;用名將戚繼光、李成梁等練兵,加強北部邊防,整飭邊鎮防務;用潘季馴主持浚治黃淮,亦頗有成效。萬曆十年(1582年)卒,贈上桂國,諡文忠。死後不久即被宦官張誠及守舊官僚所攻訐,抄其家;至天啟時方恢復名譽。著有《張太岳集》、《書經直解》等。
目錄
序言
大學
中庸上
中庸下
《大學·中庸》原文
文摘
大學,是大人之學。這一本書中說的都是大人修已治人的大道理。故書名約《大掌》。
【原文】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譯文】大學的宗旨在於弘揚光明正大的品德,在於使民眾棄舊圖新,在於達到最完善的境界。
【張居正講解】這一章是孔子的經文,這一節是經文中的綱領。孔子說:“大人為學的道理有三件:一件在明明德。上明字,是用功夫去明他;明德,是人心虛靈不昧,以具眾理而應萬事的本體。但有生以後,為氣稟所拘,物慾所蔽,則有時而昏,故必加學問之功,以沖開氣稟之拘,克去物慾之蔽,使心之本體,依舊光明,譬如鏡子昏了,磨得還明一般,這才是有本之學,所以《大學》之道,在明明德。一件在親民。親字,當作新字,是鼓舞作興的意思;民,是天下的人,天下之人,也都有這明德,但被習俗染壞了,我既自明其明德,又當推以及人,鼓舞作興,使之革去舊染之污,亦有以明其明德。譬如衣服沆了,洗得重新一般,這才是有用之學,所以《大學》之道,在新民。一件在止於至善。止,是住到個處所不遷動的意思;至善,是事理當然之極;大人明己德、新民德,不可苟且便了,務使己德無一毫之不明,民德無一人之不新,到那極好的去處,方才住了。譬如赴家的一般,必要走到家裡才住,這才是學之成處,所以《大學》之道,在止於至善。”這三件在《大學》如網之有綱,衣之有領,乃學者之要務,而有天下之責者,尤當究心也。
【今評】《禮記·大學》的“大學”,在先秦時代讀作“太學”,宋以後一般讀作“大學”。《大學》並不是一本書,它是《禮記》中的第42篇。《禮記》是先秦的一本古籍,由西漢經學家戴聖根據自己的見識,在加入一些文獻之後收集整理而成的一部總集,其中像《大學》、《中庸》等都並不是漢代的文獻,而是先秦的文獻。《禮記》意思就是對人們所應當遵守的禮節、儀式的記載。到了宋代,由於當時理學思想的需要,《大學》、《中庸》的“格物致知”、“修齊治平”和“中和”的處世思想進一步受到重視,而這些又是同宋代大儒朱熹的努力密切相連。朱熹在《大學》的開篇之前有一段提示,而且是引用他人的話來說明白己的觀點:子程子曰:“‘《大學》,孔氏之遺書。而初學入德之門也。’於今可見古人為學次第者,獨賴此篇之存,而《論》《孟》次之。學者必由是而學焉,則庶乎其不差矣。”
“大學之道”第一條綱領是“在明明德”。“在明明德”就是要去明白、弄清楚並且彰顯人人內心原有的光輝品德。儒家強調“人之初,性本善”,說明人的本性原來就像赤子之心一樣,生下來不是惡的。之所以長大了以後,有的變成了很好的青年,而有的卻變成了罪犯惡人,呈現如此之大的差異,就在於後天的社會環境的影響。正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大學之道”的第一個綱領“明明德”,主要強調的是自我啟蒙。第二個綱領是“親民”,對“親民”有不同的理解,有的認為親民就是親近人民,程頤認為“親,當讀作新”,朱熹繼承程頤的觀點,認為“新者,革其舊之謂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當推己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舊染之污也。”“明明德”意味著當人明白“大學之道”,應進一步去啟迪自己而去掉雜欲,才能達到清靜無為的境界。而“親民”則告誡人們,通過自我完善而獲得的心性提升成果不能一人獨享。因為,知識不能獨享,一旦人經過自我啟蒙獲得了剛健清新的人生境界後,還有去除其他人之愚昧的義務,從而讓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去掉蒙昧,走向新生。
第三個綱領是“止於至善”,一個人只有達到很高的道德水平之後,才能做到,有所必為有所不為,有所能有所不能,運用之妙存乎一心,從心所欲而不逾矩,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至善”是一種理想化的人生取向。
【原文】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
【譯文】知道應達到的境界才能夠志向堅定;志向堅定才能夠鎮靜不躁;鎮靜不躁才能夠心安理得;心安理得才能夠思慮周詳;思慮周詳才能夠有所收穫。
【張居正講解】這一節是承上文說明德、新民所以得止至善之由。止,就是止於至善的止字;定,是志有定向。人若能先曉得那所當止的去處,其志便有定向,無所疑惑,所以說知止而後有定。靜,是心不亂動,所向既定,心裡便自有個主張,不亂動了,所以說定而後能靜。定,是安穩的意思,心裡既不亂動,自然隨處皆安,凡物都動搖他不得,所以說靜而後能安。慮,是處事精詳,心裡既是安閒,則遇事之來,便能仔細思量,不忙不錯,所以說安而後能慮。得,是得其所止,既能處事精詳,則事事自然停當,凡明德、新民,都得了所當止的至善,所以說慮而後能得。夫由知止而後至於能得,可見欲止至善者,必當先知所止也。
【今評】“知止而後有定”中的“知止”是說知道自己的目的,就是知道做什麼和不做什麼。強調要心靜、心止。“定”,是說知道了目的所在,然後意志才會有定力。“定而後能靜”是說意志有了定力,心才能清靜,才能安靜下來。“定”指人的定力,如果人云亦云,一味追趕潮流,那這樣的人就是一個浮躁的、隨風飄蕩的人,這就是沒有“定”,之所以要清心是因為內心的余念、雜念太多,人在社會上就會變得非常浮躁。浮躁的結果就是出現內在的一些疾病,這個疾病表現出來就是妄動。妄動就是不按規律去動,不顧現實條件去動,執意按照自己的躁動之心奇思怪想去動,甚至是超越了現實的條件去亂動,不懂進退,不懂秩序,不懂得給自己定位,其結果就是不能“安”。不安就有危險,這是儒家所不願看到的。當今的社會上誘惑較之古代又不知道多了多少倍,所以我們更要做到心有定力,隨遇而安,在嘈雜喧囂的社會中保持一顆寧靜的心,這樣才能靜下心來思考自己和社會的問題,做了這樣的思考之後,事業和思想自然會豁然開朗,有所進步。
【原文】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譯文】每樣東西都有根本有枝末,每件事情都有開始有終結。明白了這本末始終的道理,就接近事物發展的規律了。
【張居正講解】這一節是總結上面兩節的意思。物,指明德、新民而言;本,是根本,末,是末梢。明德了才可新民,便是明德為本,新民為末,恰似樹有根梢一般。事,指知止、能得而言;終,是臨了;始,是起頭;知止了,方才能得,便是知止為始,能得為終,如凡事都有個頭尾一般。這本與始,是第一要緊的,該先做;末與終,是第二節功夫,該後面做。人能曉得這先後的次序順著做去,則路分不差,自然可以明德新民,可以知止能得,而於大學之道,為不遠矣。
【今評】這段話主要強調“溯本正源”。人總是被一些支流末節、細微瑣碎的東西左右,而忘掉了真正的本原性和根本性所在。要知道先做什麼後做什麼,要知道開端與終結,要知道什麼是重要的,什麼是不重要的,要知道什麼是本原什麼是末流支節。這是一個從“知”到“行”的過程。讓人明白本心,然後去知道社會世界秩序的真正的方向,最後知道事情的路徑、程式。只有這樣,才能培養根本,才不會本末倒置,才不會去坑害他人,同時也不再去醉心於蠅頭小利而忘掉了自己的本性。否則,就像《聖經》所說:你獲得了整個世界,你獲得了天底下所有的金錢,而你失掉了靈魂,你還剩下什麼呢?你怎么去贖回你的靈魂呢?
【原文】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譯文】古代想把彰明光明正大的品德推及天下的人,就要先治理整個國家。想要治理整個國家的人,先要在家族裡實行平等;想要在家族裡實行平等的人,先要修養自身;想要修養自身的人,先要端正自己的心性;想要端正自己的心性的人,先要使自己意念誠摯;想要使自己意念誠摯的人,先要達到認識明確;而達到認識明確的方法就在於探究事物的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