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的各項制度和管理辦法。
(二)負責監督、指導全市農村公路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實施;參與審核農村公路建設計畫。
(三)負責全市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的指導、考核、統計等工作;對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開展技能培訓和經驗交流,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和新工藝,促進農村公路技術進步。
(五)指導和監督區縣農村公路的路政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本市行政區域內超限運輸事宜,依法保護路產路權和維護公路安全暢通。
(六)指導區縣農村公路管理體制改革。
(七)承辦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農村公路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副科級):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文字綜合、機要、保密、信訪、文書檔案、政務信息、後勤接待工作;負責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和文明創建工作。
工程科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農村公路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參與全市農村公路建設規劃、計畫的審核和匯總上報工作;監督管理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基本程式、施工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以及資金使用情況;負責全市農村公路建設進度報表的審核、匯總、上報;負責初審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設計檔案;大力推廣農村公路建設技術進步。
養護科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農村公路養護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擬定全市農村公路養護制度和管理辦法;檢查指導區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對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施工質量、安全、進度以及資金使用情況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檢查和考核全市農村公路養護質量;參與全市農村公路統計和交通流量調查工作。
路政法規科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本市行政區域內超限運輸事宜;對全市農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實施巨觀管理、協調服務、幫助指導;負責本機關法制工作,組織本機關行政執法人員的學習、培訓和考核,承辦本機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聽證工作,參與涉及本單位的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區縣農村公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本機關相關業務工作的安全管理。
計畫財務科
參與全市農村公路建設規劃、計畫的審核、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全市農村公路基礎資料庫系統和電子地圖系統的建立、維護、更新工作;負責農村公路路況信息的收集、發布、上報工作;負責農村公路統計及交通流量調查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編制財務年度收支計畫,建立和完善內部監控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資金及國有資產的管理;指導區縣農村公路管理機構的財務會計工作。
人員編制
核定市農村公路管理局財政撥款事業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處級),黨支部書記1名(副處級),副局長2名(正科級),紀檢員1名(正科級),總工程師1名(正科級);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