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證罪狀定義
引證罪狀,是指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條款來說明和確定某一犯罪的構成特徵。
刑法條例
比如刑法第124條第1款規定了破壞廣播電視、公用電信設施罪的罪狀和法定刑,其第2款規定:“過失犯前款罪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該第2款即是引用第1款的罪狀來說明和確定過失破壞廣播電視、公用電信設施罪的罪狀。又如刑法第260條第1款規定了虐待罪的罪狀和法定刑,其第2款規定:“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採用引證罪狀是為了避免條款間文字上的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