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全技術與管理

所謂安全技術,就是指在組織生產過程中,為防止傷亡事故,保障勞動者的人身安全所採取的各種技術措施。 人的失誤一般是指人的不安全行為,是事故產生的最直接因素。 在建築生產活動中,物的故障一般是指物的不安全狀態,也是事故產生的直接因素。

圖書信息

作 者:武明霞 主編
出 版 社:機械工業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7-1-1

內容簡介

本書共11章,在簡要介紹建築工程基本知識的基礎上,圍繞《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為主線,詳細地講述了我國與部分國家(地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法律法規體系及工程建設參與各方主體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具體工作內容;同時,以施工安全技術與安全生產管理為全書概述的重點,詳細地講述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建設工程施工危險源辨識與控制、建築施工安全技術拆除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與保證計畫、施工安全檢查與安全評價,使“技術”與“管理”有機結合。本書還從理論上闡述了建設工程施工事故發生類型、原因,並對施工過程中經濟發生的6類典型事故案例進行了詳細深入的分析,使本書更具有指導性。
本書可作為安全工程專業(本科)教材,也可作為土木工程類相關專業本科生選修課程的教材或教學參考書,也適合建設工程領域安全技術與管理人員學習參考。

一、建築安全技術的定義

所謂安全技術,就是指在組織生產過程中,為防止傷亡事故,保障勞動者的人身安全所採取的各種技術措施。在生產活動中,由於在某些作業環境中存在對勞動者安全與健康不利的因素,或者因設備或工具的不完善,或者因為勞動組織和操作方法的缺陷,可能引起各種傷亡事故。為了預防這些事故及消除其它一些有礙健康的問題,必須採取各種措施,保障環境、設備和人身的安全。所有這些措施,統稱為安全技術。
安全技術與生產技術是緊密相聯的,如果生產技術和生產工藝有了改變,就必須重新研究是否可能產生新的安全問題,進而採取新的措施,消除新的不安全因素。一般來講,安全技術所研究的範圍不僅包括通過技術改造,採取更完善、更安全的操作方法,消除危險的工藝過程,還包括設定安全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信號裝置和警示裝置,以及為安全而採用的機械化、自動化和為安全而設定的一切防護措施和防護用品等。安全技術的任務就是通過分析各種事故的原因,採取各種技術措施消除各種不安全、不衛生因素、消除對職工安全健康構成威脅的各種事故隱患、減輕職工的勞動強度以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等。
安全技術作為生產技術的一部分,它的套用領域和範圍非常廣泛,目前已深入到各行業的生產中和各專業的技術中。按照產業性質來劃分,安全技術可以分為礦山安全技術、建築安全技術、冶金安全技術、機械製造安全技術、化工安全技術、交通運輸安全技術、輕工安全技術和紡織技術等。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建築安全技術狹義的定義就是在建築生產過程當中,為了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保障勞動者的人身安全和職業安全所採取的各種技術措施。

二、建築安全技術的分類

從廣義的範圍來說,現在建築安全技術的含義已經遠遠超過了原先所界定的範圍,不僅包括技術措施,還包括組織措施;不僅包括硬技術,還包括軟技術;不僅包括硬體技術,還包括軟體技術;不僅包括安全,還包括衛生。隨著建築科技以及建築工業化的發展,技術對安全的保障將顯得日趨重要。建築安全技術按照技術的內容可以分為施工安全技術和管理安全技術;按照技術的對象可以分為硬體技術和軟體技術;按照技術的要素可以分為保障安全的技術和保障衛生的技術。

三、建築安全生產技術的管理

(一)建築安全危險源的辨識與評價

1危險源的內涵
根據事故致因理論,建築施工項目安全危險源是指在建設施工現場的生產活動中,可能發生的導致人身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物質損壞、環境破壞等意外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之間的相互影響和作用所形成的根源或狀態。這些不安全因素包括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等的不安全意識、情緒和行為;機具、材料、施工設施及輔助設施等的不安全狀態;環境、氣候、季節及地質條件等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的缺陷等。
2危險源的類型
根據能量意外釋放理論,導致建築安全事故的一個最直接的原因是危險源能量的意外釋放或有害物質的泄露。在建築安全生產領域危險源是以多種多樣的形式存在的,它的實質是具有潛在危險的源點或部位,是爆發事故的源頭,是能量、危險物質集中的核心,是能量從那裡傳出來或爆發的地方。根據危險源在事故發生髮展中的作用可以把危險源分為兩類,即第一類危險源和第二類危險源。
①第一類危險源
建築安全系統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能量的能量(能量源或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統稱為第一類危險源。一般存在於產生、供給能量的裝置、設備、使人體或物體具有較高勢能的裝置、設備和場所、能量載體、一旦失控可能產生能量蓄積或突然釋放的裝置、設備和場所,如各種壓力容器等、危險物質,如各種有毒、有害、可燃燒爆炸的物質等、生產、加工、儲存危險物質的裝置、設備、場所以及人體一旦與之接觸將導致人體能量意外釋放的物體中。建築生產系統中可能導致各類傷害事故的第一類危險源如表所示:
②第二類危險源
正常情況下,建築生產過程中的能量或危險物質受到約束或限制,不會發生意外釋放,即不會發生事故。但是,一旦這些約束或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措施受到破壞或失效(故障),則將發生事故。建築生產系統中存在的造成約束、限制能量和危險物質措施失效或破壞的各種不安全因素統稱為第二類危險源。第二類危險源主要包括人的失誤、物的故障和環境的因素。
1)人的失誤
人的失誤一般是指人的不安全行為,是事故產生的最直接因素。各種生產事故,其原因不管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都可以說是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引起的。人的不安全行為可以導致物的不安全狀態,導致不安全的環境因素被忽略,也可能出現管理上的漏洞和缺陷,還可能造成事故隱患並觸發事故的發生。人的問題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是社會、政治、心理、道德和其他因素交織成的一個統一的整體。
2)物的故障
在建築生產活動中,物的故障一般是指物的不安全狀態,也是事故產生的直接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表現為設備和裝置的缺陷、作業場所的缺陷以及物質和環境的危險源三個方面。物之所以成為事故的原因,是由於物質的固有屬性及其具有的潛在破壞和傷害能力的存在。設備和裝置的缺陷指機械設備的裝置的技術性能降低、強度不夠、結構不良、磨損、老化、失靈、腐蝕、物理和化學性能達不到要求能。作業場所的缺陷指施工場地狹窄、立體交叉作業組織不當、多工種交叉作業不協調、道路狹窄、機械擁擠、多單位同時施工等。物質和環境的危險源有化學方面的、機械方面的、電氣方面的、環境方面的等。物的不安全狀態,是隨著生產過程中物質條件的存在而存在,是事故的基礎原因,它可以由一種不安全狀態轉換為另一種不安全狀態,由微小的不安全狀態發展為致命的不安全狀態,也可以由一種物質傳遞給另一個物質。事故的嚴重程度隨著物的不安全程度的增大而增大。
3)環境的因素
環境的因素是指環境的不良狀態。不良的生產環境不僅會影響人的行為,而且對機械設備也會產生不良的影響。由於建築生產活動是一種露天作業比較多的活動,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出現了很多深地下、高空的作業,因此受到環境的影響比較普遍。環境因素不僅包括氣候、溫度等自然地理條件,還包括人為的施工現場環境。自然環境容易帶給人季節性的反應,如冬天的寒冷容易造成施工人員動作遲緩,夏天的炎熱容易使施工人員中暑,還有下雨、颳風等天氣,容易影響施工現場的活動,而施工現場環境容易帶給人工作的不便和情緒的煩躁。當然,人文環境也是一個十分重要且不容忽視的因素。如果一個企業的安全生產氛圍良好,那么這個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一定會很好。建築安全事故的發生一般是兩類危險源共同作用的結果,第一類危險源是事故發生的前提,第二類危險源的出現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第一類危險源是事故的主體,決定事故的嚴重程度,第二類危險源出現的難易,決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因此在事故的發生和發展過程中,兩類危險源是相互作用,相輔相成的關係。在建築安全生產過程中,第一類危險源一般是不可避免的存在,它是每個能量載體的物理本質,不可能完全消除或者完全消除需要付出的很大的代價,因此在現代管理過程中一般是通過消除第二類危險源的途徑來減少或消除事故的發生。
3危險源的辨識
施工現場必須根據工程對象的特點和條件充分識別各個施工階段、部位和場所需控制的危險源。識別方法可採用現場交談詢問、經驗判斷、查閱事故案例、工作任務和工藝過程分析、安全檢查表法等方法。危險源的確定程式一般如下:
①找出可能引發事故的生產材料、物品、設施或設備、各種能源(如電、磁、射線等)的性質和某個系統、生產過程的工藝及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的活動狀態。
②對兩類危險源所包括的因素進行事故樹分析。從一個可能的事故開始一層一層的逐步尋找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並分析這些事故原因之間的相互邏輯關係,用邏輯樹把這些原因以及它們的邏輯關係表示出來。
③將危險源分出層次,找出最危險的關鍵單元。
④確定是否屬於“重大危險源”。通過對危險源傷害範圍、性質和時效性的分析,將其中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較大且事故發生後會造成嚴重後果的危險源定義為重大危險源。如在建築工程施工中造成人員傷害的重大危險源常見的有: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坍塌、觸電、中毒等,而這些事故70%以上是通過“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這些危險源在施工中主要表現為深基坑開挖與支護、腳手架和模板的搭拆、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機和施工電梯的安裝與運行、結構施工中臨邊與洞口防護、地下工程作業、消防、職業健康和交通運輸等施工活動。
⑤對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危險性評價和事故嚴重度評價。評價時要考慮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和將來)和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和緊急)情況下的危險,通過半定量的評價方法(風險評價)分析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後果來確定危險的大小。
⑥確定危險源。按危險性大小依次確定危險源的順序

四、建築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內容

建築安全技術管理是建築企業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直接決定著項目管理的成敗和企業生產經營的好壞。因此,加強建築安全技術管理對於穩定企業生產技術工作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和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提高企業的技術水平和經濟效益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建築企業技術管理的任務是:正確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認真研究和利用建築生產的科學技術規律,做好企業技術管理基礎工作,充分發揮材料性能和設備能力,完善勞動組織,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成本。保證正常的生產秩序,保證工程質量,促進企業的生產技術開發,提高企業的技術水平,全面提高技術的經濟效益。
技術管理內容是由技術管理任務決定的,又是與建築施工技術工作特點相適應的。其內容主要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工藝管理、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管理、技術管理制度、技術組織管理措施、環境管理、工程技術檔案管理的技術開發管理等。搞好技術管理要自覺遵守三個基本原則:一是從實際出發,執行國家的技術政策;二是嚴格按科學技術的規律辦事;三是講究技術工作的經濟效益,同時要做好建築企業的技術標準化和技術規程工作。
1)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衛生規程(如“三大規程”中的《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五項規定”及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頒布的《建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關於加強集體所有制建築企業安全生產暫行規定》、《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等)。
2)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等。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根據基本建設程式的要求,單位工程施工前,應根據工程規模及特點,編制具有不同深度和廣度的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方案、各種準備工作計畫如機具、防護用品、安全裝置設備等計畫、施工平面圖等)。
4)運用事故樹、事件樹等方法、進行預先危險性分析,以便採取安全措施,防患於未然。
5)所有建築工程的施工組織設汁(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爆破、吊裝、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開工。
6)施工現場道路、上下水及採暖管道、電氣線路、材料堆放、臨時和附屬設施等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衛生、防水要求,並要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7)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設備的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檢修機械設備要同時檢修防護裝置。
8)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安全網,搭設完必須經工長驗收合格期間要指定專人維護保養,發現有變形、傾斜、搖晃等情況,要及時加固。
9)施工現場、坑井、溝和各種孔洞、易燃易爆場所、變壓器周圍,都要指定專人設定圍欄或蓋板和安全標誌,夜間要設紅燈示警;各種防護設施、誓告標誌,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移動和拆除。
10)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施工隊長、工長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交底;班組長每天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11)混凝土攪拌站、木工車間、瀝青加工點及噴漆作業場所等,都要採取措施,限期使塵、毒濃度達到國家標準。
12)採用各種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的革新和科研成果,都要經過試驗、鑑定和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才能使用。
13)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溫;冬季要防寒防凍,防止煤氣中毒;雨期和颱風到來之前,應對臨時設施和電氣設備進行檢修,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搶險準備;雨雪過後要採取防滑措施。
14)施工現場和木工加工廠(車間)和貯存易燃易爆器材的倉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15)凡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工廠和車間,都應採用有利於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的先進工藝和技術;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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