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縣商務局

(二)新增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 (三)加強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五)加強為企業提供服務的職責。

根據《恩施州委辦公室、州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恩施州辦發〔2010〕20號)和《中共建始縣委、建始縣人民政府關於建始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建發〔2010〕5號)精神,設立建始縣商務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建始縣招商局、建始縣酒類專賣局牌子。
一、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擬訂本縣公民出境就業管理實施辦法,境外就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等職責劃入縣商務局。
(二)新增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
(三)加強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四)加強內貿工作與內外貿的綜合協調,搞好市場運行監測,整頓和規範流通秩序,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流通業,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五)加強為企業提供服務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實施“開放活縣”戰略,推動全縣對外開放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以及國內外貿易、民族貿易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制定全縣外向型經濟發展和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以及具體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
(二)負責研究制定商品市場建設管理的具體辦法,協調指導商品市場發展,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主要消費品的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與重要生活資料的流通監督;指導舊機動車交易市場管理工作,負責老舊汽車報廢更新工作,規範汽車和汽車配件市場秩序;研究擬定和組織實施國內貿易和民族貿易發展政策以及打破市場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政策,促進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參與擬訂全縣商貿、物流和服務業的有關規範性檔案,制定相關實施細則;負責全縣內外貿易商品的流通管理與協調工作,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指導、管理和規範批發、零售、免稅商店、飲食、服務、商品展銷、拍賣、典當、租賃、再生資源回收等商業和服務業;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負責全縣石油成品油、繭絲綢市場行業管理;負責全縣酒類行業管理,對全縣酒類批發、零售實行監管。負責全縣中小商貿企業融資擔保,國內貿易信用保險申報補助等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 四 )提出和制定全縣利用外資、境內招商引資的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制定和執行全縣有關外商投資、外來投資的實施細則及管理辦法;負責限額以內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和其他投資形式的報批,指導全縣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及其變更、終止、解散工作與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國家和省、州規定的限額以上、限額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轉報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和外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規、契約、章程的情況;組織全縣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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