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縣貿易促進委員會

(一)開展與世界各國、各地區經濟貿易界、商協會、經貿團體以及其他國際經貿組織的聯絡工作,與外國半官方貿易促進機構、商會或其它民間組織簽訂有關經濟貿易和技術合作的協定、協定。 (三)參加有關國際經貿組織和它們開展的活動;組織參加或與外國相應機構聯合召開有關經濟貿易技術合作及其法律方面的國際會議或地區會議。 (四)根據縣政府授權,負責全縣赴國外舉辦經濟貿易展覽(銷)會,或參加國際博覽會的歸口協調及相關的管理、監督工作;承辦縣政府組織的經貿洽談活動。

按照國家貿促總會,湖北省貿促會機構改革精神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56條和第57條的規定,根據縣編委建編髮[2007]21號文,設立建始縣貿易促進委員會,為隸屬縣商務局管理的全額撥款正科級事業單位,其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如下:
一、主要職能
(一)開展與世界各國、各地區經濟貿易界、商協會、經貿團體以及其他國際經貿組織的聯絡工作,與外國半官方貿易促進機構、商會或其它民間組織簽訂有關經濟貿易和技術合作的協定、協定。
(二)根據縣政府授權,邀請和接待外國經濟貿易界人士和代表團來訪,組織全縣經濟貿易、金融、法律、技術代表團和企業家出國訪問和考察,開展經貿洽談、招商引資等交流與合作;負責對外國企業和經貿組織在建始縣設立的代表機構進行聯絡。
(三)參加有關國際經貿組織和它們開展的活動;組織參加或與外國相應機構聯合召開有關經濟貿易技術合作及其法律方面的國際會議或地區會議。
(四)根據縣政府授權,負責全縣赴國外舉辦經濟貿易展覽(銷)會,或參加國際博覽會的歸口協調及相關的管理、監督工作;承辦縣政府組織的經貿洽談活動。
(五)安排接待國外企業、團體來建始縣舉辦經濟貿易或技術展覽會,發展同世界各國、各地區的博(展)覽會組織的聯繫,主辦國外和港、澳、台地區在建始縣舉辦的經貿展覽會、演示會、新產品介紹會、樣本陳列會,接待或承辦國外相應機構和工商企業界在建始縣舉辦的經貿洽談會、技術交流會和各種類型的講座。
(六)開展國內外經濟調查研究和經濟貿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遞、發布工作,建立國內外經濟信息網路,向國內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貿易機會,介紹經濟技術合作和勞務合作對象;提供信息諮詢及國內外公司企業的資信調查服務;向國內外企業和組織提供有關國際經貿、金融、投資、技術轉讓等方面的法律諮詢和經濟技術合作項目可行性分析及評估。開展對外貿易宣傳和廣告業務。
(七)出具建始縣出口商品原場地證明書;調解涉外糾紛;代理共同海損和單獨海損理算案件;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證明;簽發和認證對外貿易和海上貨運的檔案和單證;為到國外從事臨時出口活動的公司、企業或個人出具有關單證冊並對其提供擔保。
(八)代理中國企業在國外辦理商標註冊和專利申請,代理外國公司或個人在中國辦理商標註冊和協調外國公司或個人在中國辦理專利申請事宜。承辦有關工業產權和智慧財產權的諮詢及技術貿易等業務。
(九)在全縣企業中發展會員並提供服務,舉辦國際貿易、經濟法規、金融、保險、智慧財產權等涉外業務培訓班,為會員企業培養各種人才。管理在建始縣的外國企業商會、協會及其辦事機構,協調全縣各類協會、商會的對外經貿活動。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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