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穀梁傳·隱公四年》“《春秋》之義,諸侯與正而不與賢”范寧註:“雍曰:正,謂嫡長也……建儲非以私親,所以定名分。”宋蘇軾《范景仁墓志銘》:“公在仁宗朝,首開建儲之議。”《清史稿·高宗紀五》:“金從善以上言建儲立後,納諫施德,忤旨,論斬。”
套用
1、累上書請建儲,罷礦稅,釋逮系。2、帝不豫,後贊宣仁後定建儲之議。
3、是時,虞允文相,因請蚤建儲貳。
4、二十一年疏請建儲,有功。
5、至是忤旨,乃與建儲奏疏一併擲還。
6、天啟初,以嘗請建儲,贈太僕少卿。
7、三寶奴曰:“建儲議急,故相召耳。
8、家法相承,不事建儲冊立。
9、不即繼似違懿旨,即繼又嫌跡近建儲。
10、一本上論相、建儲二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