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縣人民法院

延津縣人民法院

延津縣位於黃河故道,屬華北黃河沖積平原,縣轄十二個鄉鎮,面積886平方公里,人口約48萬。延津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1年12月,在延津縣委的領導和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指導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延津縣法院位於延津縣城建設路90號,有正式在編幹警93人(符合公務員登記條件的54人,其他人員39人),其中院長1人,副院長4人,紀檢組長、政治處主任、執行局長各1人。法院共有研究生學歷的幹警2人,本科學歷的幹警66 人,占全院幹警總人數的73.1%。

法院簡介

延津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1年12月,現址位於延津縣城建設路90號。法院現有在編幹警93人,本科以上學歷的占全院幹警總人數的73.1%,其中研究生學歷2人,本科學歷66 人。新增青年幹警逐年增多,年齡逐年均衡,法院業務水平更加過硬。

機構設定

延津縣人民法院內設辦公室、政治處、司法技術科、審判保障與服務中心、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刑事審判庭、少年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法警大隊16個機構,下轄東屯人民法庭、馬莊人民法庭、魏邱人民法庭、石婆固人民法庭4個派出機構。

法院建設

近年來,延津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以親民務實為核心,緊緊圍繞“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宗旨,按照“建一流班子、帶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的工作思路,堅定不移地走政治建院、和諧立院、改革興院、科技強院之路,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打造了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紀律嚴明、清正廉潔、司法公正的審判隊伍,各項工作均取得了新的進展,為延津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秩序穩定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所獲榮譽

延津縣人民法院在全體幹警的努力下,連續多年榮獲省、市優秀基層法院稱號,先後被市委政法委評為全市綜合治理先進單位,且在延津縣人大代表對全縣56個職能部門民主測評時均位居前3名,被縣人大常委會授予“人民滿意的法院”榮譽稱號,多年被濟南軍區政治部、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先進單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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