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慶縣農村工作委員會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農村綜合改革等方面的政策建議,並協調推進相關工作的落實。 6.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財政支農資金計畫安排的政策建議,並督促落實相關政策;協調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8.負責農村地區社會建設與管理的有關工作。

機構簡介

延慶縣農村工作委員會是延慶縣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成立於1980年,原名“延慶縣人民政府農林辦公室”,1995年更名為“延慶縣農業委員會”。2001年,將原延慶縣人民政府山區建設辦公室併入農委,與中共延慶縣委農村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2009年機構改革後,因職能轉變,延慶縣農業委員會更名為延慶縣農村工作委員會(掛延慶縣人民政府山區建設辦公室)與中共延慶縣委農村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內設六個科室:辦公室、政工科(監察科)、綜合科、發展改革科、村鎮建設科和山區建設科。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市、縣村鎮建設、城鄉一體化、農村經濟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三農”工作實際,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協調實施。
2.承擔完善本縣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針對本縣農村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農村綜合改革等方面的政策建議,並協調推進相關工作的落實。
3.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推進本縣農村產業發展、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
4.負責對新農村建設的統籌協調、規劃和政策研究,協調推進新農村、村鎮和小城鎮建設工作;參與編制修訂本縣村鎮建設規劃,組織協調農村環境、能源建設工作。
5.負責擬定山區發展規劃,研究山區經濟發展政策;指導、協調、落實山區經濟建設工作。
6.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財政支農資金計畫安排的政策建議,並督促落實相關政策;協調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7.協調指導有關部門承擔的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信息化建設工作。
8.負責農村地區社會建設與管理的有關工作。
9.組織指導本縣農產品流通管理和市場研究。
10.協調農委系統各單位的業務工作,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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