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經濟技術開發區

延安經濟技術開發區

延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原稱延安工業科技園區、延安市姚店新區、延安姚店工業園區,2011年4月正式更名為延安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區於2005年正式動工建設,2008年7月被省政府批准為省級開發區。開發區實行“一區三園”模式,轄姚店、安塞、甘泉三個園區,總規劃70平方公里。其中姚店工業園區為主體區,規劃面積60平方公里,安塞、甘泉工業園區為兩翼區,規劃面積各5平方公里。

簡介

延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位於延安市寶塔區東郊,西起寶塔區李渠鎮崖里
延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業大廈效果圖
坪,東至寶塔區姚店鎮楊家砭,北起210國道北山脊線,南至延河南岸山脊線,控制面積18平方公里,其中一期規劃面積4.04平方公里。

交通

開發區距延安機場10公里,210國道、西包鐵路穿境而過,交通便利、地勢開闊,是延安發展工業經濟的理想區域。

區塊規劃

分為石油機械製造及生產技術服務園區、農副產品精深加工園區、輕工業園區。開發區鼓勵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占地數量少、耗水量低、無環境污染的工業企業入園建設發展。產業方向具體為石油機械加工生產及技術服務產業、農副產品深加工產業、輕工產業等。

建設情況

發區一期建設累計完成投資4.5億元,建成了一期4.04平方公里範圍內的道路、供水、供電、防洪和地下管網等基礎設施,達到了“七通一平”。新吸引入區工業企業27戶,產業發展已初具規模。骨幹企業其中有延安捲菸廠、陝汽集團、嘉盛、山利、石源、延昌等。2011年開發區實現工業產值38.3億元,稅收20億元。
開發區堅持“規劃引領、基礎先行、服務配套、產業支撐、機制保障”的基本思路,努力建設功能齊全、環境優美、適宜人居的“經濟綠谷、產業新城”和率先實現城鄉統籌發展的示範區,打造最佳化全市經濟結構,推動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的新引擎。
通過努力,到十二五末,地區生產總值達到200億元,年均增長速度達到46 %,實現稅利45億元。到十三五末,地區生產總值達到600億元,年均增長速度達到23.5%,實現稅利120億元,新安置就業人員3.5萬人,開發區人口達到10萬人以上,成為實現城鄉統籌發展的先行區和示範區。

發展規劃

延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履行“招商、安商、助商、富商”的宗旨,秉持“用心服務、共創價值”的理念,以企業興旺、開發區發展為主題,以項目引進為重點,不斷提高優質服務水平,為企業提供高速發展平台,著力打造一個設施完善、環境優美、經濟繁榮、人氣旺盛的現代化工業園區。開發區規劃分四至五期建設,到2015年前完成一、二、三期建設。屆時,開發區工業總產值達到150億元, GDP達到50億元,實現稅利20億元,實現財政收入12億元,安置就業人員8000人,新區人口達到8萬人。

優惠政策

投資方向和領域
除國家禁止和限制外,歡迎國內外客商以各種方式來新區投資合作。鼓勵對新區水、電、路以及公用基礎設施進行投資;鼓勵從事旅遊資源和房地產開發以及其他方面的合作開發。
稅收政策
1、凡在新區投資興建國家鼓勵類產業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
2、區域外投資者、市內各類經濟組織到新區投資新辦企業,從獲利年度起,三年免徵所得稅;也可實行所得稅“免二減三”優惠政策,即前二年免徵,後三年減半徵收。由市區遷入的企業,以遷入前繳納所得稅額為基數,新增部分享受以上優惠政策。
3、在新區新辦的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生產性投資企業,從獲利年度起,除享受以上優惠政策外,前5年減半徵收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按企業實際繳納的額度獎勵給企業;第6年至第10年繳納的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按實際繳納的50%獎勵給企業,以扶持企業發展。
4、進入新區工業區的企業(包括由市區遷入工業區企業),從投產之日起三年內所繳納的所得稅地方附加、城市房地產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由新區管理機構按實際繳納額全額返還。
5、在新區新辦非生產性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在100萬元以上(不含基礎設施、公益事業)的項目,從獲利之日起,5年內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及營業稅,按企業實際繳納額的50%獎勵企業。
6、在新區內投資建設道路、橋樑、供水、防洪、電力、熱能、燃氣、通訊等基礎設施的企業,比照第3條執行。
土地政策
1、新區工業用地實行“統一規劃、政府統征、確定基價、優惠出讓”的原則,即由政府根據新區規劃和用地計畫統征土地,然後優惠出讓給企業。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有困難的,可先期繳納50%,其餘部分,企業可在兩年內繳納完。免收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應支付的利息。
2、投資企業依法取得的土地,在使用期限內,完成了開發建設項目總投資額(不包括出讓金)或建築總面積的20%以上,經批准可依法轉讓。轉讓時對土地增值形成的收益部分必須補繳出讓金,並按規定辦理出讓手續。
3、由市區內遷入新區的企業,在新區內按優惠政策取得土地後,其城內原占用土地可由企業按照城市規劃自行開發建設,但應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
工商政策
對在新區內新辦或由市區遷入的工業企業,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法律規定的,都給予辦照,免收工商註冊登記費及年檢費。
建設管理政策
1、新區管理委員會為姚店新區規劃範圍內的建設項目提供從企業設立、開工建設到生產經營各階段一條龍審批服務。
2、除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前置審批和部分法規規定的前置審批外,其他前置審批項目改為先註冊登記,後辦理審批手續。企業、事業、集體以自有資金或利用銀行貸款投資國家鼓勵或允許類產業的項目,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經新區管理委員會審查同意後即可實施,不再報政府其它部門審批。
3、姚店新區建設工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減免優惠,其中對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增容費、建築噪音污染費、城建檔案保管費、牆改費、環境監測費、排污費、消防設施配套費、人防(結建)費全部予以免收。
4、投資企業在項目建設期內所用砂、石、土等建築材料免收資源管理費。
5、高科技項目或投資額巨大的項目,採取一事一議,可享受更為優惠的政策。
金融政策
金融機構支持和協助姚店新區建立中小型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解決企業貸款擔保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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