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山區人大辦公室

5、負責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視察、調研等活動的組織和有關服務工作。 10、負責區人大常委會內外來賓的接待服務工作。 11、負責區人大機關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廬山區人大機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廬山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九字[2002]66號)和《中共廬山區委、廬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廬山區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廬發[2003]1號),九江市廬山區人大機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如下:
一、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常委會主任會議、市人大會議廬山區代表團,以及以區人大常委會名義召開的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區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參加重要公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
2、負責協調和督促“一府兩院”對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常委會會議、常委會主任會議做出的決定、決議的貫徹實施,以及領導同志指示、批示的查辦、催辦工作。
3、負責區人大及其常委會重要會議、領導講話等文稿和以區人大常委會、常委會辦公室名義制發的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區人大常委會日常的公文處理,主管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和辦公自動化工作。
4、負責協調區人大常委會各專門辦公室進行的執法檢查、評議、視察、調研等活動。
5、負責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視察、調研等活動的組織和有關服務工作。
6、負責對屬於區人大常委會職權範圍內且與辦公室工作有關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報告或建議。
7、負責區人大機關的理論研究和宣傳報導,編輯內部刊物。
8、負責接待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9、負責區人大機關行政事務、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財務、安全保衛、老幹部服務等工作。
10、負責區人大常委會內外來賓的接待服務工作。
11、負責區人大機關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12、承辦區人大常委會和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專門辦公室主要職責
區人大常委會設選舉任免聯絡辦公室、政法辦公室、財政經濟辦公室、教育科學文化衛生辦公室等4個專門辦公室,均為正科級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本辦公室的文稿起草、公文處理、印鑑管理、安全保密、會議會務等日常事務;負責本辦公室有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執法檢查、視察、調查等活動的具體工作;負責辦理本辦公室承辦的議案、質詢和建議、批評、意見,受理區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負責本辦公室的計畫安排、工作總結、督促檢查、信息收集、經驗交流;負責與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上級人大對口部門及鄉(鎮)人大的聯繫。
區人大機關黨組織和工、青、婦組織按各自章程設定。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人大機關行政編制6名(區人大主任、副主任編制單列),機關事業編制6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
領導職數:5個辦公室正副主任各1名,共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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