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九江市廬山區委員會

2、負責政協委員視察、調研等活動的服務和組織工作。 3、負責區政協的工作計畫、工作報告和政協領導講話稿的起草工作。 8、負責區政協內外來賓的接待工作。

根據《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廬山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九字(2002)66號)和《中共廬山區委、廬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廬山區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廬發[2003]1號),政協九江市廬山區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政協)機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如下:
一、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區政協全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等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及有關決議、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
2、負責政協委員視察、調研等活動的服務和組織工作。
3、負責區政協的工作計畫、工作報告和政協領導講話稿的起草工作。
4、負責人民政協理論研討的組織工作,圍繞區政協有關重要工作進行專題調查研究。
5、負責政協工作的宣傳報導和信息工作,收集、整理反映委員和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編報《社情民意》,編輯《政協簡報》。
6、負責同區委、區人大、區政府有關部門、各民主黨派區委會、區工商聯和區有關人民團體的聯繫,協調工作。
7、負責區政協機關行政事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財務、老幹部服務等工作。
8、負責區政協內外來賓的接待工作。
9、承辦區政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專門委員會主要職責
區政協設提案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財經科技委員會、文教衛體委員會、法制社團“三胞”聯誼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本專門委員會的會議和活動的具體組織工作;負責起草本專門委員會的文稿或編輯有關資料;負責本專門委員會的調研工作;負責與本專門委員會成員及有關人士的聯繫;負責與本專門委員會對口聯繫部門的聯繫;負責本專門委員會的信息收集和反饋工作;負責承辦區政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關黨組織和工、青、婦組織按各自章程設定。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政協機關行政編制6名(區政協主席、副主席編制單列),機關事業編制6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
領導職數:區政協秘書長1名,辦公室主任1名(秘書長兼),副主任1名;五個專門委員會配專職主任或副主任共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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