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前身為廣西省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11月15日,1954年更名為廣西省高級人民法院,1958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於同年3月15日改稱為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首府南寧市,法院審判辦公大樓現座落於南寧市民族大道12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全院現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共423人,其中:法官241人,其他工作人員182人。本科以上學歷376人,占總人數的89%,其中博士6人,碩士162人,逐漸邁向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
發展歷程
2018年1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與中國人保財險廣西分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定,正式開啟“人民法院+人民保險”聯動合作模式,推動“保全+救助”機制在全區貫徹落實,助推解決執行難問題。
現任領導
院長:黃海龍
機構設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現設有:辦公室、政治部(含組織人事處、法官管理處、教育培訓處)、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審判監督第一庭、審判監督第二庭、執行局(含綜合管理處、執行第一庭、執行第二庭、執行第三庭)、研究室、司法警察總隊、司法技術管理處、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監察室(紀檢組)、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宣傳處、審判管理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廣西法官學院等總計34個機構。
法院建設
2008年以來,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悉心指導與支持幫助下,緊緊依靠自治區黨委的正確領導、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團結和帶領全區各級法院和廣大幹警,立足廣西邊疆民族地區實際,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堅持服務大局不動搖,維護穩定不鬆懈,深化改革不停步,通過探規律、建機制、抓管理、強基礎,勇於擔當,積極作為,全區法院各項工作不斷邁上新台階,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審判質效25項指標綜合考評中保持全國前十,司法警察總隊年年被評為全國先進集體,並被最高人民法院樹為隊伍建設標桿,執行指揮中心、司法公開、信息化建設、審判監督、涉外海事海商審判、刑事審判、審判管理、司法研究、司法宣傳、法院文化建設等多項工作邁入全國先進行列,先後60多次在全國法院工作會議上作典型發言,羅殿龍院長先後兩次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介紹經驗。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在自治區人大會議上的通過率逐年穩步提高,從2008年的81.55%提高到2014年的95.13%(2009年—2013年廣西高院工作報告通過率分別為84.90%、86.39%、89.56%、92.45%、94.99%),彰顯了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成效與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全區法院廣大幹警立足崗位創先爭優,湧現出以“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模範法官”、“全區十佳政法幹警”文惠新為代表的一批先進典型,審判執行工作步入科學發展軌道。2008年-2014年8月,全區法院受理案件1748250件,辦結1671188件,其中2008年至2013年這五年收、結案分別比前五年上升了23.89%和23.75%。
2008年以來,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堅持突出重點,以點帶面,每年抓住制約法院工作發展的重點問題,相繼開展了“調解年”、“審判質量效率年”、“管理機制創新年”、“司法能力提升年”、“改革創新年”、“司法作風建設年”等主題年活動,從機制創新入手,積極探索邊疆民族地區法院工作新路子,促進審判質量、隊伍素質和司法公信力不斷提升,堅決維護社會穩定,努力化解社會矛盾,維護邊疆鞏固安寧,為廣西開放開發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全區各級法院積極參與打黑除惡、打擊拐賣婦女兒童、打擊“兩搶一盜”等專項整治活動,對暴力恐怖、殺人、搶劫、爆炸、黑社會性質組織、毒品、跨國境犯罪以及制假售假、污染環境等侵害人民民眾利益的犯罪行為,依法予以嚴懲,切實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增強人民民眾安全感。高度關注經濟運行情況,妥善審理改革發展穩定中產生的各類民商事案件,維護市場秩序,激發市場活力;對司法實踐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深入分析調研,提出司法建議,為黨委、政府和立法部門提供決策參考。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創新,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教育、評價、修復、指引和示範等功能,引導公民增強法律意識、規則意識、推動社會道德誠信建設。
堅持和諧司法。把調解工作貫穿於立案、審判、執行各個環節和訴訟全過程,在完善調解工作機制、規範工作程式、提高調解質量、提高自動履行率上狠下功夫,盡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糾紛,不斷探索邊疆民族地區糾紛解決新路子。注重使用民族語言、尊重民族風俗,運用民族民眾易於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全區法院60%以上民商事一審案件通過調解或撤訴方式化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積極推廣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強化訴訟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的有效對接,更好地將矛盾糾紛吸附在基層、化解在訴前和萌芽狀態。百色市田林縣法院被最高法院終期驗收工作組認定為“全國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改革試點,經驗做法值得向全國法院推廣”,並上報中央改革辦、中央司改辦。
構建聯動司法工作網路。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先後與28個行政職能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形成涵蓋交通事故、醫療、保險等多個社會管理領域的工作網路,共同化解社會矛盾,開闢了齊抓共管破解社會治理難題的新路子。如在全區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糾紛巡迴法庭,通過與公安交警、保險等部門通力配合,每年全區發生的二十多萬起交通事故糾紛,絕大多數化解在訴前,只有15%左右進入訴訟,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積極維護民眾合法權益。針對民眾反映強烈的立案難、執行難等問題,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出台《關於切實解決當前社會反映“立案難”問題的若干意見》,有效緩解立案難問題。深入研究推進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建立健全財產查控系統,積極探索有財產執行案件和無財產執行案件分類管理,大力推進執行指揮中心試點工作破解執行難,2013年以來先後開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理等專項活動,全區法院專項活動排查出來的1469件涉民生執行案件全部執結,執行到位金額7128萬元,一大批涉及職工、農民工等弱勢群體的案件執結到位,維護民眾勝訴權益。加大對特殊群體的司法救助和人文關懷,自治區高級法院積極參與研究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實施辦法》,2014年1-9月,全區法院共為11209件案件困難當事人依法緩減免訴訟費3731.1022萬元,同比提高142.66%。
積極最佳化廣西投資法治環境。近年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立足廣西開放開發需要,加強國際司法協作交流,營造良好的投資法治環境,服務廣西對外開放和國家周邊外交戰略。在成功舉辦4屆國際研討會的基礎上,2014年9月,又成功承辦了中國—東協大法官論壇,有包括中國、汶萊、寮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國5位首席大法官在內的16位副部級以上貴賓,以及中國—東協國家大法官、法官和資深專家、學者等100多人參加,共同發表了《南寧聲明》,將進一步促進中國—東協自貿區貿易和投資發展,營造有利於地區穩定和經濟發展的良好法治環境。我們深入開展北部灣海洋經濟和西江黃金水道建設法律問題調研,推進海事海商案件精品戰略,設立涉東協國家案件專業合議庭,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海洋經濟發展。
深入推進司法改革。全區各級法院嚴格按照中央和最高法院有關決策部署,緊密結合廣西實際,積極探索、大膽創新,抓好司法改革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推動司法事業科學發展。科學定位全區三級法院功能,調整民商事案件管轄標準,強化上級法院監督指導職責,下移審判重心,80%以上案件在基層化解。深化量刑規範化改革,試點行政訴訟案件相對集中管轄,全面推開民商事案件小額速裁,積極推廣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提升審判質量效率。強化合議庭職責,在南寧、柳州等地試點審判長負責制,充分調動合議庭和主審法官積極性,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切實提高審判質量效率。大力推進司法公開,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緊緊抓住被確定為全國司法公開三大平台建設試點單位的機遇,依託現代信息化技術,打造陽光司法網平台、數位化法院平台、新媒體平台、12368司法公開簡訊服務平台等具有廣西特色的司法公開平台體系,以公開促公正、透明保廉潔,確保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推進執行指揮中心試點工作,作為中央確定的全國執行指揮中心建設首批兩個試點單位之一,廣西高級法院積極探索實踐“黨委政法委領導、聯動部門參與、人民法院依法主辦”執行工作新模式,通過專線、電子政務網和城市金融網,實現與國土、住建、工商、公安、人民銀行等26個執行聯動部門以及廣西轄區內各商業銀行的聯網和信息共享,強化執行聯動威懾,全面建成“聯動全覆蓋、監管全留痕、執行全天候、公開全過程”的執行指揮信息系統,打造24小時線上的網上執行局。查控系統運行以來至今年9月底,廣西三級法院共傳送查詢請求64萬多條,收到聯動部門反饋信息近55萬條,查詢到資金16.3億元,涉及被執行人64萬多人次,執結案件3萬多件。廣西法院司法公開和執行指揮中心建設試點工作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周強院長的充分肯定。
所獲榮譽
近年來,廣西高院共榮立個人一等功1人次,集體二等功8個次,個人二等功19人次;2010年4月,廣西高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2010年全國法院兩會期間網路宣傳工作表揚單位”;2012年1月,廣西高院被自治區政協評為“2011年度先進承辦單位”;2012年10月,廣西高院被自治區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評為第二批自治區“和諧單位”;2012年11月,廣西高院被自治區財政廳評為“2011年度區直部門決算工作先進單位”;2013年3月,廣西高院被全國婦聯評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2014年7月,廣西高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遠程視頻提訊工作先進集體”;2014年8月,廣西高院檔案室被評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特級檔案室”;研究室先後被評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司法法警總隊先後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執法規範化活動先進單位”、“全國法院司法警察體能達標活動先進單位”,刑事審判第二庭先後被評為“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先進集體”、“全國掃黃打非先進集體”;韋曉雲先後被評為“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廣西區直機關十大傑出青年”、“全國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先進個人”並光榮當選為“中國婦女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姚俊先後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全國法院信息化工作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