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2007年5月,自治區編制委員會下發檔案,批准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增掛“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牌子。 2007年6月1日上午,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揭牌儀式在南寧隆重舉行。 (五)指導農機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對重大農業機械化項目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與管理。

背景資料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成立1962年,當時黨中央為了加快農業農村發展,提出了“集體化、機械化”的發展戰略,“農業的根本出路在於機械化”深入人心。
2000年7月,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改名稱為“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依然承擔行政管理職能和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執法職能,保持機構規格和一級財政預算單位不變。
2007年5月,自治區編制委員會下發檔案,批准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增掛“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牌子。
2007年6月1日上午,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揭牌儀式在南寧隆重舉行。

機構地址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民主路17號。

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農業機械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農業機械化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並依法監督實施。
(二)研究提出農業機械化重大技術措施建議;負責農業機械化重點科研項目的論證、申報和實施;負責新技術引進、開發、推廣、套用,引導農業機械產品結構調整與更新,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
(三)擬訂農業機械化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機維修行業管理及農業機械化統計、信息工作;指導農業機械投入農業生產、抗災救災和農村經濟建設。
(四)負責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和認證管理。
(五)指導農機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對重大農業機械化項目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與管理。
(六)預測農用柴油需要量,參與農用柴油供應和價格政策的協調;負責農業救災柴油指標及補貼資金的分配、使用與管理。
(七)指導農機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組織實施農機使用管理和駕駛操作等各類人員的培訓與管理工作。
(八)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農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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