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賓區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

(四)負責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發牌發證、入戶管理、年度檢驗、技術檢測,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技術培訓。 (六)負責農機維修網點和農機供應網點巨觀管理及業務指導;實施農機維修網點技術等級審定和農機修理工職業資格認定、考核、發證工作;負責農機維修質量和農機產品質量的監督。 (八)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使用、駕駛、操作、維修、管理等各類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與年度審驗工作。

2005年6月14日,根據《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地級來賓市黨政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桂委會〔2002〕243號)和《中共來賓市委員會來賓市人民政府關於來賓市興賓區黨政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來發〔2003〕78號)及《中共來賓市興賓區委員會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關於興賓區直屬機關機構改革與機構設定的實施意見》(興發〔2004〕24號)檔案精神,設立來賓市興賓區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2008年1月16日,增掛來賓市興賓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牌子,是主管全區農業機械化工作的區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單位性質】 區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單位地址】 來賓市柳來路282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在農業機械化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本區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貫徹實施自治區農業機械管理條例、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農機管理的辦法及來賓市、區人民政府的決定;根據區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農業機械化的規範性檔案草案,並依法監督實施。
(二)研究提出農業機械化重大技術措施建議;負責農業機械化重點科技項目的論證、申報和實施;負責新技術引進、開發、推廣、套用;負責制定、申報本區農機化專項事業經費計畫,對批准實施的項目進行指導、監督、管理。
(三)負責對農業機械的使用進行巨觀管理,組織協調引導農業機械產品結構調整、更新,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充分發揮農業機械在農業生產、農村經濟和農民生活中的作用。
(四)負責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發牌發證、入戶管理、年度檢驗、技術檢測,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技術培訓。
(五)組織協調農業機械投入搶險救災和農業開發,蒐集、匯報農業生產災情,負責農業救災柴油指標及各項補貼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
(六)負責農機維修網點和農機供應網點巨觀管理及業務指導;實施農機維修網點技術等級審定和農機修理工職業資格認定、考核、發證工作;負責農機維修質量和農機產品質量的監督。
(七)負責本區農機化管理、培訓、科研推廣、供應維修、安全監理的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生產、經營服務、業務發展計畫、規劃及審定工作;負責編制本區農機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計畫及巨觀管理方案。並負責監督實施。
(八)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使用、駕駛、操作、維修、管理等各類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與年度審驗工作。
(九)指導農機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對重大農業機械化項目資金和其它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十)負責農機化工作信息蒐集、匯總、呈報工作,為區委、區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提供決策依據,為下級業務部門和農機服務組織提供工作信息。
(十一)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